发信人: qpcwth (独翅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立法会制度实行方案-修订1稿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6日23:03:27 星期五), 站内信件
为了方便阅读,是分几篇re的,请谅解.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立法委员会的任务与职能
: *.立法委员会的任务是通过民主途径完善本站各项法规;健全本站管理机构;为实现
: 立法、站务和仲裁的相互分立与制约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促进并保障紫丁香用户
: 对本站法制建设的参与;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权力被滥用创造一个民主、
: 公正的法制环境。
: *.立法委员会自成立日起,是本站唯一有权制定、修改法规、建立新机构的机构。站
: 务组只具有执行权;仲裁委员会只具有仲裁权。各总管对所辖区域的规划草案以及
: 各斑竹对所辖版面制定的特殊版规应先递交立法委员会,完善并通过后方可执行。
: 站务组保留对《立法委员会制度实行方案》即本法的最终修改权力和不经全站投票
: 直接解散立法委员会的权力。(站务组包括现任站长及总管)
上面是不是应该改成:在非常情况下直接解散立法委员会的权利.最终修改权似乎
应该改为批准,颁布权.另外应该明确提出法规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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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 修改:·qpcwth 於 11月16日23:17:34 修改本文·[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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