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pcwth (独翅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立法会制度实行方案-修订1稿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6日23:06:02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二、立法委员会的组成方式
*.立法委员会法定人数为7-20人。其中站务至少3人,但不得达到或超过总人数的1/2。
*.本站现任站务可以不经选举成为立法委员,具体人选由站务组内部商定。退休、辞
职或免职的站务自动从立法委员会中退出。
*.非站务的立法委员由网友选举产生,当非站务成员未超过总成员1/2 时,应增选非
站务成员或减少站务成员数使之符合要求;当立法委员会人数或构成比例未符合法
定要求时,所有的立法采取协商而非投票的方式解决。
*.立法委员会非站务成员任期内均拥有隐身、大信箱权限,卸任后收回。非站务成员
均不具有BBS 系统管理、版务管理、帐号管理等超级权限,即无执行权。
协商如果改成一致通过是不是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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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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