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pcwth (独翅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立法会制度实行方案-修订1稿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6日23:11:01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C.首届立法委员的产生
考虑到首届的特殊性,以及本规则初期存在的缺陷较多,故首届立法委员会的产生
办法、任期等方面和以后不同。
*.委员会成员由站长提名和网友自动报名两种方式结合。
*.首届立法委员会从开始运作起至下学期末为试行。
在试行期间,任期、选举规则、运行规则等可能会有较大调整。在寒假前举行全站
投票对立法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若赞成立法会继续存在的票数超过反对的票数,
则寒假后准备换届选举;否则立法会解散,其全部职能由站务组收回。
这一条也许作为附则更好,另外直接改选也就够了吧?既然"可能存在缺陷较多"
就应该慢慢完善,不必搞信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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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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