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qpcwth (独翅鸟),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立法会制度实行方案-修订1稿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16日23:15:28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D.立法委员的离职
  立法委员的离职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委员主动辞职,由站长取消其立法委员权限;在被取消立法委员权限之前,提出
    辞职的立法委员仍享有和其他立法委员相同的权利,但不再承担立法委员的一切
    义务。
  *.自杀或因违反站规被删除账号,视为自动离职。
  *.由5名以上网友(不能使用多ID)联名,在construct版以该委员不称职、失职等指
    控申请启动弹劾,由仲裁委员会负责调查网友的指控确认后在voting板开启弹劾
    投票,时间为一周。赞成弹劾的超过20票,且多于反对弹劾的票数,为通过弹劾。
  *.立法委员因未能履行规定的义务,满足了自动离职的条件
  *.立法委员提议对某委员进行非信任投票,获投票的立法成员1/2(含1/2)以上通过。
  *.站务提议对某委员进行非信任投票,获投票的立法成员1/2(含1/2)以上通过。
  *.普通成员的任期为年。一年到期自动离职,可以再经选举连任。 
第一款权利与义务分离,不合适,除隐身、大信箱需要站务执行外,辞职后权利自动
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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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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