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用户管理条例(讨论稿三)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1月13日17:48:47 星期天), 站内信件

除了根据前面各位的回复意见作了一些修改(在此不再一一而足),又增加了:

24.对于任职用户利用特权操作给本站及本站用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者,可
   根据其性质及影响给予其免职、封禁部分权限、警告、记过,直至经站务
   组讨论后删除其ID、封禁其IP的处分。

32.对于制造或传播谣言的文章,站务和版主有权立即删除。如果谣言有明显
   不良影响(包括对个人和集体),对造谣者可封禁部分权限或警告、记过。
   情节严重者,经站务组讨论可删除其ID。对于转载谣言的和造谣的可酌情
   区别对待。发伪公告、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也属于造谣。

至此,本条例草案内容已可覆盖rules版第3篇《本站使用者必须遵守的站规》
的全部内容和第18篇《紫丁香站重大功过评判小组制度实行方案》的处罚部分
内容。

最后增加的第43-46条,意在取代rules版第15篇《无罪假设与宽恕原则》

本条例如获通过,则可把rules 3和15废除了,而rules 18可只保留其奖
励部分,同时更名为《紫丁香奖励制度实行方案》,或也直接将其废除(根据
emanuel等人的意见),将来另行制定奖励办法。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章  用户及注册
: 01.本条例适用于本站所有正式用户(所有任职和不任职的用户)。
: 02.没有通过注册的ID为本站非正式用户,自动拥有登陆本站,阅读本站文章,
:    收取/回复信件(不能发信),查看在线用户等简单权利。不能在sysop以
:    外的任何版发文章,不能给站上其他ID发信;不能呼叫其他ID鹊桥聊天;
:    不能进入聊天室。非正式用户的任何权利都不受本站保护。
: 03.通过了身份认证的ID为本站正式用户,如无特殊说明,本条例中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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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 修改:·gaea 於 01月13日21:56:42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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