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st (洛之秋·我的灵感壮烈牺牲),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仲裁法:委员管理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2日16:33:21 星期一), 站内信件

如果公开立法委员会尤其是仲裁委员会的讨论的话,我想监督的作用恐怕
也有起到,但同时是不是有让仲裁委员会委员投票时的独立性有所削弱?
如果不搞秘密讨论版,那么很可能某个成员在发表意见时就会因为好友关
系而顾及情面不好公正的发表看法。还是隐蔽起来好。就象陪审团的成员
也是秘密投票的。

【 在 gaea (嘎雅§无焦距的凝视)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 tst (洛之秋·我的灵感壮烈牺牲) 的大作中提到: 】
: :     2. 执行主席可以查看各板deleted区[未定,取决于代码是否方便实现]及要求站务
: : 代查系统日志,以了解事件的全部经过。
:  目前的deleted区是全站各版共用的,我觉得应该对所有仲裁委员会成员开放,以
: 便保证他们在发表意见,做出判断的时候有充分的依据
: :     6.AC成员应为决策全过程保密,不得泄漏AC板讨论内容及未经同意泄露他人声明不
: : 得公开的投票意见(可以以任意方式公开自己的意见)。
: AC成员是普通网友选举出来的,决策结果是以集体决定公布的,又如何保证普通网
: 友对每个AC成员工作的监督,以及判断他们是否公正、称职?
:   立法会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

  顾准与陈敏之在文革期间的秘密通信,是严格意义上的散文。在此文中,作为思想
解放的伟大先驱的顾准指出:“历史永远在提出新问题。”他要问的新问题是(借用鲁
迅的名言):“革命取得胜利的途径找到了,胜利了,可是,‘娜拉走后怎样?’”这
一问题至今仍有现实意义。而且严格说来,永远不会过时。
                                                       ---------《齐人物论》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mtlab4.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28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