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ceans (大海~~葱颖~~很幸福),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仲裁法:委员管理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8日13:19:25 星期天), 站内信件
站务组的人员和普通网友的人员应该遵循一定的比例吧?
站务组的人员如果比例太高时是不是不好?
【 在 tst (洛之秋·我的灵感壮烈牺牲) 的大作中提到: 】
: 四. 仲裁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
: A) AC成员权利
: 1. 在AC版拥有投票权,一人一票,共同决定投诉之处理方式。
: 2. 执行主席可以查看各板deleted区[未定,取决于代码是否方便实现]及要求站务
: 代查系统日志,以了解事件的全部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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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那一定是我最想要的
你
---大海~期待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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