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ceans (大海~~葱颖~~很幸福),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紫丁香仲裁法:委员管理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8日13:32:2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我觉得站务的比例站的越小越好,
站务比例过大可能投票的时候会影响公平比例(个人看法)
另:仲裁委员会的委员是不是应该熟悉站务的工作?
【 在 tst (洛之秋·我的灵感壮烈牺牲)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比二的比例我想应该差不多了,但我想仲裁委员会中的站务
: 和其它非站务是平等的,虽然有双重身分,但各自独立。
: 【 在 Oceans (大海~~葱颖~~很幸福) 的大作中提到: 】
: : 站务组的人员和普通网友的人员应该遵循一定的比例吧?
: : 站务组的人员如果比例太高时是不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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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那一定是我最想要的
你
---大海~期待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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