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oveit (【一片冰心在玉壶】),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质疑《新版申请办法》第五条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0月26日12:42:25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在 tst (洛之秋·我的灵感壮烈牺牲)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有以下几点意见:
: 1)起草声明,宣布新版申请的规范化,已经成立的版就既往不咎了,
: 一切从声明发表之日开始。总管在任何申请成为有效申请之前都不可
: 以提前批准或者否决,否则按渎职处理。
渎职得处理是什么,记过?警告?
: 2)请SYSOP修改NEWBOARD的备忘录,强调法律的重要条条款。
这个总管就可以修改,让lanslot作吧,加上些闪烁的代码什么的
: 3)我立刻完成新版申请法的修订稿,通过后即代替RULES旧法,并发
: 文通告。同时我将以立法委员会主席身份以群体信件的方式将新的修正
: 案发到所以讨论区总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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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 ╯ ╭─╯ ╰●╯
┈╯╭┈ ~ lose you for ever ~ ╰── 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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