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owl (9mer), 信区: construct
标 题: Re: 说几点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7月13日11:47:17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负责受理因总管任免斑竹、总管或斑竹对普通网友处罚所引起的各类
: 投诉、纠纷,裁定立法委员会、站务组的工作是否违反有关法律。
偶不认为总管有受理任免斑竹的权利,偶不认为总管有对网友进行处罚的权利。
任免斑竹是由站长处理的,对网友(普通ID)的处罚是有斑竹进行的。
偶有一个想法----立法会是多余,形式主义。仲裁会不必,把总管分工明确了就好。一切 立法通过再三的问卷调查,再通过全体ID投票通过呀!,在SYSOP的第2735已经放了一个马后炮了,
偶有一个问题----立法会的决定应该不应该接受大家的投票表决监督,我看你说的有问题!
偶有一个建议----该匿名的不是奖惩版,而应该是建议版,一个好的建议是不会因为属的
谁的名字才采纳的,相反,属了立法会的招牌有很大的误导性,!又该有人说我这
是马钱屁了!走也走也……
效率太低,性格太保守,胆子太小!
【 在 winc (奈何桥) 的大作中提到: 】
: gaea 说的偶还好能明白 hehe
: 说几点吧。
: 先是立法的透明问题 我认为libai作的不对。
: 而且支持部分公开的人也不在少数。所以可以改进吧。
: 至于仲裁的权利,我认为担心失衡的人是否有资格进入立法会。
: 起码仲裁的提出的目的很明确。而且我不是有权利欲的人。
: bbs人群的构成我已经说了很多回了,都是同学师生的关系
: 搞的那么龃龉干什么?真不明白。
: 其他的其实都好解决 关键现在还是交流的不够。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5.228]
※ 修改:·owl 於 07月13日13:21:07 修改本文·[FROM: bbs.nju.edu.cn]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1.28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