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st (洛之秋·憋屈的时候倒立,贼好使~),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SWANP对于立法的建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3月14日21:08:01 星期四),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st 的信箱 】
【 原文由 alibb 所发表 】
1\我想把总管分版面总管和系统区总管等等
讨论区的总管不得干预系统区的事务,系统区总管按分工的不同再细化
工大论坛工大新闻不得由别的版面总管负责
2\总管除反动淫秽的文章外不得干预斑竹事务,
遇到辱骂文章将该文回寄作者问清原委
起到调解作用
3\总管应通过一定实习期加以观察
4\投诉的处理参看北大rule版精华区部分
投诉和弹劾互相补充
5\总管和站长可以合到一起,理解为站务,这样和立法仲裁一起三足
使法规简而一概
就说这么多吧
//BTW
你尝过吊线的滋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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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bbs.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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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tst 於 03月14日21:09:00 修改本文·[FROM: mtlab4.hit.edu.cn]
※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mtlab4.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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