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swanp (会笑的天鹅), 信区: Legislator
标 题: Re: SWANP对于立法的建议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3月15日22:02:46 星期五), 站内信件
我知道关于斑竹被免职的事例不多,好象有很多天不上站被LIBAI免过一个,还有一个惹
了众怒,被弹劾吧
我这里提到的第二点是建立在斑竹能上能下的基础上的,建立斑竹的奖惩机制,由总管
对斑竹打分奖励和记过,如果碰到斑竹有违背站规的行为,在奖惩版上公布结果,而不
是当时就制止,超过三次自动解职,举几个例子,有斑竹带头在工程版灌水,总管不是
进行干预,而是直接到功过版记过,还有cgl要是碰到这种情况,也不必封别人的POST权
利,打个比方,小孩子做错了什么,不要粗暴的干涉他,纠正他,因为逆反心理会取得
适得其反的结果,只是告诉他正确的应该是什么,既给别人留有余地,又给别人留给改
错的机会。用记过告诉他们----权利如果被滥用,要负一定的责任。如果碰到斑竹和ID
冲突,并导致ID骂人,不去处罚ID,处罚的权利留给斑竹,至于他是否应用得当,可以
通过打分对他加以肯定,如果百分制的不及格,该斑竹可下岗,这是制度,不要顾及情
面,没有情面可讲,比如说某个斑竹硬撑着却因为能力等原因导致版面发展不足,与其
劝说,不如让能上能下的机制处理更为得当,这么说有点象市场经济了 呵呵!~
至于lanslot所说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个人以为正是目前分工不明确所致,总管用主观
意识干预斑竹的事务,总管既可以处理版面纠纷,又要到系统区处理投诉,形成了对官
告官的局面,这次总管建议多设立几个位置,有专职负责系统区站长室的的总管,使司
法和行政执法分开,这是我提到的第一点。
有考虑不充分之处还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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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ermIII
二月二
祝爱人幸福快乐
【 在 tst (洛之秋·憋屈的时候倒立,贼好使~)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st 的信箱 】
: 【 原文由 alibb 所发表 】
: 1\我想把总管分版面总管和系统区总管等等
: 讨论区的总管不得干预系统区的事务,系统区总管按分工的不同再细化
: 工大论坛工大新闻不得由别的版面总管负责
: 2\总管除反动淫秽的文章外不得干预斑竹事务,
: 遇到辱骂文章将该文回寄作者问清原委
: 起到调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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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雨花石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bbs.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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