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rules (我爱紫丁香!), 信区: rules
标 题: 版面管理规定--主题版面申请细则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May 23 00:52:33 2004), 转信
第一章 说明
第一条 任何具备投票权的ID都可以在本站提出申请建立新版。
第二条 任何申请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需严格按照申请范例完成,并发表在
NewBoard版。
第三条 对应讨论区的总管对申请具有建议修改权,直接批复权。
第四条 总管有责任公平对待任何符合规格的有效申请。
第五条 本BBS站待建主题版面版分为I,II两类:
I 类为工业大学区中的院系版和校级行政、服务部门的版面。及校务信箱
讨论区内各版。
II类版面为电脑技术、休闲娱乐、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体育健身、谈天
聊地、社会信息七个讨论区内的主题版面。
第二章 I类新版的申请程序
第一条 I类新版的成立必须向校网络中心出具盖有申请开版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由网络中心批准后即可成立。
第三章 II类新版的申请程序
第一条 申请的提出人应符合本站《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申请条件,并承诺
在版面申请成功后担任版主;
第二条 所申请的版面,应不至于对本站已有的主题版面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恶性
竞争,但可包括
a. 与其他主题共同在同一版面讨论,比例占原版面不到一半,有充
分理由与需求要分立的版面
b. 讨论范围在本站多个版面已有承载,但属于从另一角度对内容进
行整合,有充分理由与需求要设立的版面
若本站存在相近的被终止但版面被保留的主题版面,应优先提交重开申请
(但应等待至终止后 14 天满);
第三条 申请人在NewBoard版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具体格式要求(包括申请文
与能体现新版内容的3-10篇范文)请参见NewBoard版精华区,不符合格式
要求的申请,站务委员会有权不予审议;
第四条 在申请由站务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由主管站务在NewBoard版宣布受理申请,
将进入联署程序;在站务宣布受理之前的联署无效,联署的同时,申请人
将可能进入版主培训课程(进入培训课程的申请人,若未能在一定时间内
取得合格证书,则将认定为申请失败);
第五条 联署文的具体格式应参照按 NewBoard 版精华区的格式进行,且支持性质
的联署人应承诺将积极参与版面讨论;站务委员会保留不接受某个特定联
署的权利;
第六条 联署ID签名时,对于不注明支持或者反对的具体理由的RE文视为无效,将
不被计入总票数中。
第七条 申请提交后的120小时为有效记票时间,停止计票时。如果绝对支持数
(绝对支持数的计算办法为 “赞同用户数-反对用户数=绝对支持数”)
低于20,则联署失败。如果绝对支持数等于或者超过25,联署将被自动生
效,同时由总管在NewBoard发表声明宣布联署成功,进入复审阶段,并注
明做出最后批复的期限(该期限必须小于或者等于七天)。若发现同一用
户用多个id支持的,则该用户所有票数作废,并保留最高直至删除该用户
所有参与联署ID的处罚权利
第八条 复审期间,可继续联署,最终联署数量将作为决定是否通过复审的考察指
标之一,经站务委员会复审通过版面,将予以批准开立主题版面、决定其
初始版面属性、并进入新开期考核,同时任命申请提出人为正版主,版面
的简单描述(不超过两中文字长)一般为“新开”;
并最后由受理此申请的主管站务在NewBoard版再次发文公布批复结果。
第九条 合格申请被否决的,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两个月内不再接受类似的主题版
面的申请;被终止后删除的版面,两个月内也不再接受类似的主题版面的
申请;
第十条 被终止但版面被保留的主题版面的重开申请,比照上述流程进行。
第四章 主题版面的新开期考核
第一条 新开设或新恢复的主题版面,其头 3 个月为新开期考核阶段。
第二条 新开设或新恢复的主题版面应在通过复审后一周内,由版主在版面与
NewBoard 版同时提交正式的治版方针与版规(包括封禁与删文标准)。
治版方针未经审批通过的,不能通过后续的新开期考核,直接终止版面。
第三条 站务委员会将不定期考察新开设或新恢复版面的发展状况,及其是否严格
符合版面宗旨治版方针。对于考察不通过的版面,将予以终止版面处理
(终止前可以予以公开警告)。
第四条 新开设或新恢复的主题版面成立满 3 个月后,应由版主在版面与
NewBoard 版同时提交版面发展总结报告并申请通过新开期考核。站务委
员会将对报告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第五条 通过新开期考核的版面将成为本站的正式主题版面,并视情况改变其版面
属性。
第六条 未通过新开期考核的版面,可在一周内申请延长 3 个月的考核期限并在
期满后再次提交总结报告与申请。对于未申请或未能成功申请延长考核期
限,或延长考核期限到期仍未能通过新开期考核的版面,将予以终止版面
处理。
第七条 站务委员会保留提前结束某新开设或新恢复主题版面的新开期考核的权利,
包括将其直接调整为本站的正式主题版面、或直接予以终止版面处理(终
止前可以予以公开警告)。
第八条 站务委员会保留直接开设(含恢复)或终止任何主题版面的权利。
第四章 管理条例
第一条 申请人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原则进行申请。任何恶意的,不负责任的申请
都将被视为扰乱版务,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警告到全站记过的处分。
第二条 总管如果未能对有效申请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受理将被视为渎职,并受到警
告处分一次。总管如果批准或者否决无效申请,也将被视为渎职,该批准
或者否决将被视为无效,予以撤销,总管受警告处分一次。
第三条 申请人在征集联署签名时不可以扰乱正常的版务管理。如在NewBoard以外
的相关版面刊登广告需征得对应版面版主的同意,否则版主有权进行处理。
申请人不得到与所申请新版明显无关的版面刊登广告。
第四条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适当的使用群体信件和群体信息而遭到投诉,
一经核实,则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同时接受站规的相应处罚。
第五条 如果该申请人在申请中有舞弊行为,将永久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第六条 站务组有权在放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宣布暂时停止新版申请。
第七条 紫丁香站务组保留对《紫丁香新版申请法》的解释权和修正权。
第八条 紫丁香新版申请法将在正式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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