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asswd (风里密码·谁人知我心), 信区: rules
标 题: 紫丁香版主管理办法(含隐身发放条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9月22日10:22:05 星期六), 站内信件
紫丁香版主管理办法
I 版主申请
一、版主的申请需至 [BoardManager]版进行,申请文在一个月内有效,超过一个月
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
二、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用户,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个人工具箱”中的“个人资料”应更新为最近的真实资料,如电
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请在“居住地址”中注明。
2.拥有在本站的投票权,即:上站次数大于100次,总上站时间大于50小时,注
册时间超过1个月(从账号通过注册日期算起)。
3.申请版主前三个月内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全站封禁权限的处罚。若由于特殊原
因,未能满足申请条件的第 2条,请向管理该区的总管说明情况,并由一位以
上的总管以上级站务出面担保(主管总管不得出面担保),方可依正常程序申
请。若此id在任前三个月内有以下情况发生,则为其担保的总管将被记过一次。
a:此id严重失职,b:此id三次因失职被警告,c:此id被弹劾成功。
请在发表于 [Board]版的申请文中阐明自我简介、申请动机、经营方向及删文
原则等(申请文填写不完全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文格式可参考如下:
*文章标题:
userid申请boardname版版主(副版主)
(其中userid为申请版主的ID,boardname为英文或中文版名)
*文章内容:
1.申请 英文版名:
中文标题:
分类目录:
2.申请人 User ID:
是否担任其他版的版主,如是,请列出:
3.自我简介(申请动机):
4.申请前该ID是否担任过本版版主,如担任过本版版主,请注明起止时间:
5.经营方向:
6.删文原则:
7.与站务、版务总管以及该版其他版主的协调关系:
三、总管审查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对于不提供真实资料的ID将直接
记过一次,并且在 [BoardManager]版发文申明申请人申请失败,在[Announce]版
发文声明对申请人的ID记过处罚 。
四、若申请已有版主的版,需征得现任的所有版主同意,请所有现任版主在
[Boardmanager] 版RE申请文表示支持,并设为不可Re,支持文章尽可能说明支持
的理由。若版主反对,也请说明反对的理由,并宣告申请失败。
五、如果现任的某位版主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对新版主的申请不发表任何意
见,总管在审核该版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在不考虑该版主意见的情况下任命副版
主,不论该版主是否请假;如果一个版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一星期内没有任何一
位版主进行管理,总管在审核该版新版主的申请时有权不考虑原有版主的意见。
六、三天内,表示支持的用户数减去表示反对的用户数大于10(注意:是用户数而非
id数,每个用户只允许一个id回文支持,若发现同一用户用多个id支持的,则该
用户所有票数作废,并封禁该用户所有参与回文的id在[BoardManager]版发文权
利2周,此封禁由负责该次申请的总管执行),若boardmanager版三天内无人提
出反对,且该版所属区总管觉得此人能胜任版主工作,则主管总管可直接任命该
id为版主或者由总管在所申请的版内开启为期一周的单选投票,选项为:
A 赞成该id任该版版主,B 反对该id任该版版主,若该版目前无版主,且急需版
主管理,则投票时间可缩小为3天。(有多个享有投票权的id的用户只能有一个id
参与投票,若发现有用多个id投票的用户,则该用户本次投票的票数作废,取消
该用户所有参与投票的id的所有特殊权限并对所有参与投票的id记过一次)
若三天内Boardmanager版内有三人以上提出反对,则总管在任命前必须开启上述
投票。
七 投票期满,总票数超过15票则此次投票视为有效,赞成票大于2/3,则申请成功,
总管赋予申请人版主权限。申请人需在得到任命后三日内到[BoardManager]版报
到后上任,否则取消版主权限。总管在[BoardManager]版公布版主任命结果。
八 新任版主的上任后的第一个月为实习期,在此阶段由所在区总管考察新版主是否
胜任版主职位。在此期间若涉及:
违反站规及版主管理条例;
不能执行版务管理/胜任该版版面管理职责;
所在区总管如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版主,
可撤消其版主职务。
II 版主工作
一、各版的版主人数最多为三个。正版主由第一个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
担任,其余都是副版主,新任版主的排名位于原有版主之后,也可根据
情况,并征得该版其他版主的同意,对该版版主重新排序。同一位用户
(注意不是同一ID)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版的版主( SYSOP除外)。
二、版主上任时应发表上任时间、经营方向、删文原则并收入精华区。
三、版主需注意[sysop]、[Announce]及[BoardManager] 版中有关版主的权
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之事项,并配合之。
四 隐身管理办法:一、只有在任版主才能申请隐身权限,并且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站次数大于等于500次;
2.上站总时数大于等于100小时;
3.发表文章大于等于100篇;
4.连续担任版主5个月以上(含5个月)
5.熟悉紫丁香BBS的各种管理制度,并且申请前100天内
不违反任何一种管理办法、未受到任何全站范围的警告和处罚;
6.板主工作做得很出色(这条由版主所在区的总管来考核决定)
申请隐身者,以书面形式在Boardmanagers申请,须注明是何版版主,何时上任,
由分工总管考察讨论区、精华区业绩及系统纪录后全权决定是否批准,如批准申
请上报站长由站长修改该ID权。 并同时在[Announce]版发文公告。
具有隐身特权者,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者,立即取消隐身权限,并在100天内不得再扫
1.未经请假一周没上站
2.一周没整理版面
3.四周没整理精华区
4.利用自己能隐身的特权以message形式骚扰他人并被投诉
6.违反紫丁香版主管理办法者
版主卸任后,此项权限同时取消。
五、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
文章或回答使用者的问题,版主有责任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版
的风格和主题。
六、版主应定期收集该版的精华文章以及相关的常问问题的解答,及时删
除涉及政治、有明显失据的言论、含不雅文字、与该版内容无关、具
人身攻击、灌水以及其他违反本站有关规定的文章。
七、若该版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如遇到讨论区内有网友互
相争执,已经明显失去理性,版主必须主动出面协调争执,维持讨论
区内的正当言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对于一些比较
有争议性的讨论区,版主应该自律,不能偏袒自己人,斟酌情形,避
免过分干涉。
八、若是版上有蓄意灌水之情势,版主应主动出面劝阻,并删除灌水的文
章。
九、版主可对违反站规、版规和版面主旨的发文者进行封禁版面post权的
处罚。封禁网友post权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1.版主封禁网友的post权时,一定要说明封禁原因和期限,及申请
恢复权利的可操作的方法。
2.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依据站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来制定
本版的封禁依据。此依据经管区总管批准通过后生效。
3.封禁依据生效后,须明示给网友,写在进版画面中,或在进版画
面中标明发在何处。在进版画面中没有注明封禁办法或者网友的
发文行为在封禁办法中没有说明的情况下,版主可依据站规、版
规、本版主旨和站务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各项管理办法进行封禁。
4.在封禁到期后网友发信申请恢复时应及时予以解除,不能意气用
事,在封禁到期后长期无理封禁网友的post权。版主最多可以给
予用户封禁post权利30天的处罚,但保留根据站规和站务委员会
发布的各项管理办法向上级管理者申请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十、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在一段时间内上站,可以向主管总管请假
具体方法是在[BoardManager]版发文章,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原因。
如果版主由于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可委托他人给主管总管写信,代为
请假。版主最多可以请假四周(寒暑假除外)。若请假时限到期仍有事不
能处理版务,可以同样方式续假一次,续假最多2周,但总管可以视情况
不批准续假。
十一、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愿继续担任版主职务,可申请辞职。
版主辞职时需提前在[BoardManager]版发表辞职文,注明辞职人ID,
所担任的职务,是否同时担任其它版的版主及其版名,是否同时辞
去其它版版主职务,是否拥有隐身权限,以及是否申请999生命力
权限等,并以站内文章发表于自己管理的版中。
版主的辞职由该版主所在区总管处理。总管批准离职时具体负责处理
该版主的特殊权限,具体如下:
1,拥有隐身的,申请站长去掉隐身权限,若还申请999生命力,则直接
不需考察为其加上999生命力
2,无隐身权限的版主,如果任期超过3个月,也可以申请999生命力,
由主管总管考察决定是否批准
十二、版主辞职后2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个版的版主,申请其他版版主不受此限制
十三、版主卸任(期满或者辞职)时,可向主管总管推荐新任版主;被推荐者
需发表版主申请文;新版主的任命优先考虑被推荐者。
副版主卸任后,其他版主按照原有次序除去已卸任版主进行排序。
正版主卸任后,可推荐原有的副版主中的某一人担任正版主,如果
没有被推荐者,原有第二版主自动成为新任正版主。
十四、主管总管可以协调版主对版面进行管理,并且有权在版主不在且必要的时
候直接介入版面的管理。总管对版面上发生的违反站规和各项1管理办法
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后,将写信或者用其他方式通知版主处理原因和措施,
版主上线后可按版轨与总管沟通后减轻或者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罚。版主在
线时,总管一定要请版主进行处理。对于总管和版主意见不统一的,版主
需无条件执行总管的决定,待事后可提请仲裁委员会(待成立,目前暂为站
务委员会)裁决。对于没有版主管理的版面,主管总管可主动承担起版主的
职责,对于版主请假的版,主管总管可代理执行版主义务,并不必另行通知。
III 版主考评和奖惩
一、主管各区的总管将对管区各版版主进行不定期考察,对版主的工作做出评价。
对于失职的版主进行警告乃至免职的处罚。版主工作的评估将作为判定版主工
作的依据,用于版主特殊权限的申请和其他版版主申请等情况。
二、版主若请假期满没有按时销假或续假,或者不按规定辞职而一走了之,视为严
重失职。
三、如果版主未能很好地履行版主职责,整理版面,维持版面讨论秩序,视为失职。
如果版主连续两周不上站,或连续四周未整理版面、文摘区、精华区(不含寒暑
假),且没有请假,视为严重失职。
四、版主未按版主工作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封禁网友post权,视为滥用职权和失职。
五、对于版主的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用版主权限对网友开玩笑以及对网友
进行人身攻击、辱骂、打击报复的,一经举报、投诉或发现,视为失职。
六、若版主涉及《帐号管理办法》或 [rules]版公告不得为之的违规事
项并在全站范围被封禁部分权限,一律视为失职。
七、版主不得将帐号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则视为严重失职。
八、凡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总管确认事情属实者,将免去该ID的所有版主职务,
取消其版主权限及其所有因任版主而获得的特殊权限,并公告于
[BoardManager]版和[Announce]版。
九、凡涉及失职的版主,主管总管可视情况给予警告,如果版主在三个月内
因同一个版的管理问题受到三次警告,将免去其该版版主职务。
十、如果网友认为版主不能胜任,可以在[BoardManger]版发文列举出证据,
申请进入版主弹劾程序。
**弹劾程序说明:
1.申请进入弹劾程序的条件:
A.任何一位网友有权在 BoardManger版发文列举证据,对非SYSOP的
版主进行弹劾;
B.版主认为本版的其他版主有失职行为,而向站务提出建议。
2.主管总管针对弹劾案进行为期三天的调查,若版主没有失职,则不接
受对版主的弹劾,若涉及严重失职者,即按第八条处理,
若属于一般失职,则可视情况做出一定的处理,或者开启弹劾投票。
3.若同一用户拥有多个有投票权的ID,只能使用其中一个ID进行投票;
(否则该用户的所有投票均认为无效)
4.投票结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弹劾成功,否则,视为弹劾失败:
A.参加投票的最少人数(指有效投票)大于等于30人;
B.赞成弹劾的人数大于或等于2/3;
5.弹劾失败后,在未来一个月内不可再以同一事由弹劾该版主;此
时总管仍可根据版主的失职程度进行处罚,但保留其版主权限;
6.弹劾成功后,主管总管在一天内解除该版主职务,取消其所有在担任本版
版主期间因担任版主所获得的特殊权限。
7.弹劾结束,无论成败,站务将该版主的失职情况和弹劾结果公布
在 [BoardManger]版。
十一、被免职的版主在三个月内不得再申请该版版主。
十二、本管理办法中的“版主”非经特别说明,均包括正版主和副版主。
十三、版主的任免由该版主所在区总管执行,若该总管在请假期间,则可由该总管
指定另一名总管以上站务代为执行。
十四、如需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补充或修改,将公告于[BoardManager]版[rules]版及
[Announce]版。
十五、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本站立法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
为补充。本管理办法经过立法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BS紫丁香站立法委员会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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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passwd 於 10月14日20:44:59 修改本文·[FROM: 202.118.2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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