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oveit (【一片冰心在玉壶】), 信区: rules
标 题: 紫丁香立法委员会换届选举条例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11月30日23:11:52 星期五), 站内信件
A.选举资格和候选资格
1.选举资格:投票箱开启之时在本站已有投票权,个人资料属实。
2.候选资格:个人资料属实,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选申请,且得到的有效支持减
去有效反对人数之差不少于4 人。
B.立法委员的选举过程
1.换届选举
a.非站务成员任期一年[两学期],允许连任,但必须和其他候选人平等地参加换
届选举。换届选举时间为每年的11月或12月。
b.选举前在announce版发布通知,并加入活动看版。
c.选举在voting[站务公决]版举行,板主由站务担任,负责审查申请者和投票者
的资格,并负责开启投票。
d.选举分为报名期(7 天),答辩期(3天),和投票期(5天)。
(1)报名期开始时间为Announce版公告发布之时,报名期内在voting版接受网友
提交的竞选申请,经版主确认申请者个人参数符合要求,且该申请者所获得
的有效支持人数减去有效反对人数之差达到或超过4 人之后,将其列入候选
人名单,公布在voting版的备忘录中;(对竞选者的申请,无论支持还是反
对,都需注明具体理由才算有效;对有效支持和有效反对,斑竹应该都加上
文摘标志,以便标识)。如果候选人数加上3 (站务委员人数的下限)仍低
于7 (立法会法定人数的下限),可延长报名期,但最多延长5天。
(2)在答辩期内网友可提出各种问题,竞选者进行回答,供网友投票时作参考。
答辩期内不在接受新的竞选申请,但在报名期内所提出的竞选申请,如果有
效支持人数减去有效反对人数之差还没有达到 4人,则在答辩期内仍可继续
接受网友的支持,满足候选条件后由斑竹把该竞选申请者列入候选人名单。
(3)答辩期结束后由版主统一开启投票。为每个候选人设立一个是非票箱,每个
候选人的得票数等于该候选人的赞成票数减去反对票数之差。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者获得当选资格:
(i). 本人的得票数大于或等于15
(ii).反对票低于或等于本人获得赞成票的1/2
e.候选人可在竞选的任意阶段声明退出竞选,版主将其从候选人名单中删掉。如
果候选人是投票开始后声明退出竞选,则其票箱也由斑竹立即删除。已退出竞
选的候选人在投票开始前还有且只有一次机会重新申请竞选,此前其获得的有
效支持或有效反对仍然有效。投票开始后不再接受重新申请。
f.如果获当选资格的候选人总数少于站务的人数,则可适当放宽条件(i) 使当选
人数超过立法委员会成员数的50% 但不放宽条件(ii);如果满足当选条件的候
选人数目加上站务委员的数目,总和超过了20(立法委员总数的法定上限),
则按侯选人的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直到站务和非站务立法委员的总数
达到20。满足当选条件但因立法委员会人数限制而未能被录用的候选人成为候
补立法委员,得票数最高的为第一候补委员,以此类推。
2.竞选秩序
a.竞选者可以在voting版发表竞选文章。也通过发信件或发消息进行拉票,但应
自行掌握好分寸,一般应得到接收者的认可或默许,否则当有三位或以上用户
因收到该竞选者的拉票信件或消息而对其投诉,查证后将视为拉票过度,将取
消该竞选者的本次竞选资格。
b.利用本站voting以外的任何板面发表与竞选相关之文章时,不得超过 5个版面,
且不得在版主已声明禁止竞选类文章的版面上发表。
c.非竞选的网友,在voting版不得使用多个ID对同一竞选者的申请表示支持或反
对,也不得使用多个ID参加同一项投票,否则发现并核实后,该网友(含其所
有ID)本次选举中的全部投票一律作废。对于其违规ID,只保留其中一个,其
余的一律删除,并对所保留的ID给予记过处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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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loveit 於 12月07日15:59:32 修改本文·[FROM: 202.118.2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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