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op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fzx (渐消记忆), 信区: sysop
标 题: 涉及id\昵称\聊天代号权益保护的几点疑问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Jan 12 17:18:57 2000), 转信
本来对用户的聊天室代号和昵称,bbs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只要不是淫秽、
反动的就行。如今既然这些已经成为大家争论、关心的问题,和保护网友的名誉
、权益联系了起来,看来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规。否则,大家以后可以任意利用
聊天代号、昵称进行相互攻击报复,bbs 恐怕将会一直混乱下去,永无宁日了。
但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1 当涉及到id,昵称,聊天代号的纷争时,相关权益的保护应以什么为中心?以
id还是昵称?抑或聊天代号?具体地说这次吧,用户JoJo的id和用户light的聊
天代号“jojo”发生了冲突,究竟算谁侵犯了谁?
2 作为当事人更多从感情和具体事例上考虑问题,而作为bbs的管理成员在制定相
关规定的时候既要考虑到合理性,更多地还要考虑到普遍适用性。light申请对“
jojo”作为聊天代号的专有使用权,如果获得批准,那么是不是其它随便某个网
友也可以申请对“fzx”或“Baggio”、“cucme”、“adminman”等名字作为聊
天代号的专有权?是不是我们这些本来拥有这些id的人员将来进入聊天室的时候
将不能再用这些名字作为聊天代号?否则将面临被起诉追究的危险?对于这类申
请,批不批准的依据是什么?
3 反过来,如果说light使用“jojo”作为聊天代号侵犯了用户JoJo的合法权
益? 那么如果换成“叮叮”作为聊天代号是不是就不算侵犯了?昵称是否也该受
保护?如何保护?长期以来我的昵称是“化石”,现在暂时不用了,如果别人取
了“化石”做昵称,我有没有权力起诉他?或者如果我把自己的昵称又改回“化
石”,他有没有权力起诉我侵犯了他的昵称?
4 无论谁起诉谁,在保障网友的正当权益的同时,又如何避免bbs 上出现类似文
字狱的局面?首先注册的whynot是否有权力起诉后来的whyyes? 作为资深站友的
wodeji(西西)是否有权利要求站长删除后来的注册的wodeya(东东)?依据是
什么?尺度是什么?存不存在清晰无误的界限?如果不存在,又如何避免在处理
问题的过程中出现管理人员偏袒熟友的现象?
我把自己在拟定法规的过程中遇到的这些困惑提出来,欢迎大家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
( 以后fzx要逐渐退出bbs了,这事儿我本来不想插手,鉴于有的网友给我写信,
有的还当面找到我,请求做主。只好再费点心思,再在这儿唠叨几句。但我
也并没有拿出什么最后的解决方案,只是抛出了一堆问题,留给大家继续讨
论补充吧,即便讨论不出什么结果,权当灌水玩也无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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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fzx 于 Jan 12 17:23:18 修改本文.[FROM: gaea.hit.edu.cn]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gaea.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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