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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view (观点),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涉及id\昵称\聊天代号权益保护的几点疑问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Jan 12 19:33:41 2000), 转信
第一,你想当然, 我前面的文章已经说明了前因后果,而且,我还可以告诉你,
在bbs如果你自杀了,别人再用你的章号,可以改你的文章,你说那怎么算?
第二,你所说的有点过分,我指的是大言不惭.
【 在 zishan (冰冷的心)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对,言之有理.
: 关键是对id权益的保护!
: 每个人呢称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 起自己喜欢的名字.自从上bbs以来
: 呢称相同的毕竟很少:)所以
: 只要不使用或涉及到别人的id(当然
: 人家同意也行)作为自己的呢称
: 就行啦:)
: 至于fzx所说的,明明是light想药用
: jojo做她的聊天账号,进而有使用
: "我是jojo"做呢称,(大言不惭,深感遗憾)
: 这当然是真正的jojo受到了侵犯,
: 总不至于反过来吧.
: 【 在 kjkj (咚咚)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觉得对已经申请的id应该得到绝对的保护.对已有人用
: : 的呢称也该得到保护.在网络中,毕竟id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
: : 它的权益应该保证不受别人的侵犯.
: : 具体说:对已经注册的id,任何人都不能把它使用在呢称
: : 和聊天代号中.但是有一种情况 ,就是所熟悉的好友之间开开玩笑
: : 或闹着玩使用了.我想这种情况,只要被使用id的人事先同意
: : 或事后不追究(对好友当然没必要追究了) 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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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绪飞扬,随笔而至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sys03.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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