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op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iti (到达解放区了!!), 信区: HITNews
标 题: Re: [转载] 哈尔滨工业大学bbs法典(初稿)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Jun 15 08:06:11 1999), 转信
第二节 版主违规
第16条 版主在认为id出现恶意灌水、扰乱版面秩序等对该版面不利的局面,可以暂时关
闭该id发表文章的权利,版主关闭id发表文章权力是无条件的。版主在关闭id的
同时,必须在该版公告关闭id的原因和解除时间和方法。
第17条 版主认为与本版无关、恶意灌水、扰乱版面、失去实效等的文章可以删除。在大
量删除文章前应当提出公告。
第18条 版主管理自己的版面,发现有其他人越权维护版面,可以提出申诉,由站长决定
处理办法。
这里没有看出斑竹违规的范围和处罚情况,希望加入相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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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sys03.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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