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ejet (Seals_vib), 信区: Energy
标  题: 科学:猜想和反驳(9)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11月21日22:04:05 星期二), 站内信件

   九

    我已提示过,如果归纳问题只是分界问题的一个实例或一个方面,那末分界问

    题的解决必定也能提供我们对归纳问题的解答。我相信,事情确实如此,虽然
并不

    那么一目了然。

    为了简短说明一下归纳问题,我们可以再求助于玻恩。他写道:“......观察

    和实验无论怎样增加也只能提供有限次数的重复”;因此,“一条定律的陈述
——

    B取决于A——总是超越经验的。但这种陈述却处处时时都在作出,有时还只是
根据

    很不充足的材料。”

    换句话说,归纳的逻辑问题产生于(a)休谟发现的(玻恩表达得很清楚)观察

    或实验不可能论证定律,因为它“超越经验”,(b)科学“时时处处”都在提



    应用定律的事实,(象休谟一样,玻恩也注意到“很不充足的材料”,即定律
可根

    据的只是为数很少的观察实例。)为此我们必须再言(c)经验主义的原则,它

言,

    在科学中唯有观察和实验能够决定接受还是拒斥科学陈述,包括定律和理论在
内。

    乍一看来,(a)、(b)和(c)条原则似乎是相互冲突的;正是这种表面的冲

    突构成了归纳的逻辑问题。

    面对这种冲突,玻恩放弃了(c),经验主义的原则(在他之前,康德以及伯特

    兰·罗素等其他许多人都这样做过),以支持他所谓的“形而上学原则”;这
条原

    则他甚至没想表述过,只是含糊他说成是一种“法规或专业规则”;我也从未
看到

    过有什么甚至看来有希望的、不那么明显站不住脚的表述。

    可是事实上,从(a)至(c)这三条原则并不冲突。我们只要认识到下述两点

    便可明白:科学对定律或理论的接受只是试探性的,就是说,一切定律和理论
都是

    猜测或试探性假说(我有时称这种观点为“假说主义”):我们可以根据新证
据拒

    斥定律或理论,而不必抛弃原先使我们接受它的旧证据。

    经验主义原则(c)完全可以保留,因为一个理论被接受还是被拒斥的命运,决

    定于观察和实验,也即决定于检验结果。只要理论经受住了我们所能设计的最
严格

    的检验,它便被接受;否则,便被拒斥。但是,从任何意义上说来,这都决不
是从

    经验证据推出的。无论心理的还是逻辑的归纳,都是没有的。只有这一理论的
虚假

    性可从经验证据推出,这是纯演绎推理。

    休谟表明,一个理论不可能从观察陈述推出,但不影响用观察陈述反驳一个理

    论的可能性。充分看到这种可能性就会完全明了理论和观察之间的关系。

    这解决了(a)、(b)和(c)三个原理所谓冲突的问题,也解决了休谟的归纳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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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 是 绿 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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