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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校学位办办理研究生学位论文
      答辩手续时间的有关规定

  为使我校学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证学位授
予各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校学位办研究决定,在每
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二周及后一周之内,校学位
办停止办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手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办公室
             199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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