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fountain (无为), 信区: HITComment
标  题: 今年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不得提高(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2月22日09:22:43 星期四),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otNews 讨论区 】
【 原文由 kingworld 所发表 】
  中新网北京2月20日消息:中国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就2001年高等学校招
生收费工作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执行《关于2000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通知》的各项
规定,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2001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
得提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再审批出台任何新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对师范、
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继续实行免收学费制度。
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000年已对上述某些专业的学生收取一定学费
的,2001年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
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
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的2001年招生简章必须写明本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帮助经
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否则,一律不准印发。
  通知要求,为统一、规范高等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标准,今后由教育部、国家
计委、财政部实行定期公布高等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的制度,在每一新学年开始前
公布上一学年的相关费用水平,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
依据。各地区不再确定高等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标准。鉴于2001年的学费标准稳定
在2000年水平,2001年暂不公布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的数额。
  据报道,在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前和新生入学后,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将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落实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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