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hundery (thumb), 信区: HITComment
标 题: 也谈电费计量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May 28 11:23:18 2002) , 转信
在哈尔滨,电度表厂同电业局之间的关系很有意思。如果电度表的存在负误差
(电度表总会有误差,负误差用户得益),电业局是不会采用的。也许两个企
业之间可以有默契,调整电度表普遍为为正误差,但至少还是企业间的行为。
而哈工大公寓使用的电量计费系统产自于“瑞实公司”,该公司目前好像隶
属工大后勤集团... ...虽然说后勤不至于在这么小的问题上搞猫腻,但面对
电费计量这么严肃的科学问题,产品还是应该通过技术监督局检测后再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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