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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历史上的考场舞弊案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5月28日10:09:57 星期一), 站内信件
摘自:申江服务导报
在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被视为国家最严密的制度之一。正因为如此
,今夏发生在广东电白、湖南嘉禾等地的“高考舞弊事件”,引起了
举国震惊。翻开历史长卷,在我们这个考试制度源远流长的国度,
场舞弊也曾多次发生。日前,记者走访了位于嘉定孔庙内的“科举
文物陈列室”。陈列室的馆藏加上工作人员的介绍,使当年科场舞弊
的一幕幕情景得以清晰再现。清朝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
8月,顺天(今天的北京)按时进行乡试。考官李振邺等人利用职权,为给自己“打过
招呼”的考生“帮忙”。同李振邺在外私通关节的共有25人,他派人拿着写有“暗号
”的纸条在将近6000份考卷中一一查找。结果,25份试卷全部找到,他从中录取
了5人。发榜后,舆论大哗。知情人写了匿名传单,揭发内幕,到处散发,还把它投送
到“科举法庭”。
10月,顺治皇帝得知此事,勃然大怒,传旨严办此案。不久,李振
邺等4名考官被查明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他们与行贿得中的3名新
科举人一起,全部被斩首,并没收家财。此外,他们的家属共108
人受到株连,被流放出关。12月,顺治下令要对新科举人“亲行复
试”。新举人已大多返回原籍,于是各州县像对待囚犯一样,日夜兼
程将他们押送赴京.翌年4月,另外25名有行贿情节的考生被从宽
免死,各责40大板,流放关外。正、副主考虽未受贿,但因玩忽职
守,官降5级。这就是科举史上赫赫有名的“顺治丁酉顺天科场案
”。考场舞弊具体源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了。几乎哪一天开始有考
试,考试作弊就从哪一天起被载入史册。科举制度起始于隋唐,发展
到清朝时,制度已臻于完善。而恰恰是在清初,考场腐败愈演愈烈。
为了打击考场歪风,清政府掀起一次次惨酷的科场惩戒案,以儆效
尤。就在“顺天科场舞弊”被揭发后不久,又有人揭发同时发生的江
南乡试舞弊。经过一年的调查取证,宣判下达———18名考官被处
以死刑,家产全部没收;有行贿嫌疑的8名考生各责40大板,全家
一起流放黑龙江。
暂且不论这两起大案刑罚是否过重,应该看到,它对于考场整风
还是卓有成效的———此后数十年,考官基本上都能严格自律,没有
发生影响恶劣的考场舞弊。直到康熙五十年(1711年),江南乡
试再爆舞弊丑闻。在那次考试中,上榜的大多是扬州盐商子弟。落榜
考生大为不满,苏州千余名考生集会,抗议考官受贿通关。他们把财
神像抬入读书治学的场所———孔庙,大作诗词讽刺考官,甚至在考
场的门匾上贴白纸,将“贡院”二字改为“卖完”。最后在康熙的督
促下,办案人员经过详细调查后作出判决———作弊考官及考生中,
3人死刑,5人“死缓”。“咸丰戊午科场案”是晚清最大的科举舞
弊事件。在这次大案中,又有91人先后受到惩处,其中有5人被判
死刑,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主考官———某位大学士(一品官)因罪
行重大,被即行处斩。他是历代科场案中被处死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历史上最后一次科场案发生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结果有两
人被逮捕———陕西乡试主考官因滥用职权而被革职,向他托关系的
人在审讯期间畏罪自杀。
古代科举制度始创于隋,形成于唐,延续至清末,共有1300
多年历史。“科举”指按照科目考试来选拔(官吏)。进入明代后,
科举考试的内容开始走进死胡同,题目主要摘自四书五经,答卷时规
定只能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为根据,采用八股文形式作文章。
科举考试自下而上层次繁多,从布衣到状元,须经过一系列考试。
县试和府试院试的资格考,由地方政府自行组织,及格者称为童生。
院试是各省提督学院主持的考试,由童生参加,考中者即为秀才,被
尊为“相公”。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由皇帝亲自任命的正副主考官
到各省主持。各地名列前茅的秀才,将有资格参加乡试。乡试分三场
进行,每场考三天。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通常全国录取总额为1000—1300人
,平均每省只录取几十个,而应考者往往有好几千。
会试在乡试的翌年春季举行,由朝廷礼部主办,各省举人汇集京城参
加考试。会试上榜者(约100-300名)称为贡士。
殿试是科举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在宫殿里对贡士亲自提问。
凡是参加殿试的贡士,都可以取得进士“学位”,殿试第一名称为
“状元”。一个人一生中在乡试、会试、殿试中都取得第一名,
谓之“连中三元”。殿试结束后多半立即封官。前三名封六品官,
一般直接进入中央政府做文职工作。其余都为七品官。
科举考场舞弊手段
尽管入考场前要全面搜身,但仍有考生想尽办法把经过特殊处理的相
关资料偷带入场。据说,明清的科举试场为防止考生挟带,规定其衣服的里和面不能缝
死,布袜子底要单层,皮袄只能光板,笔杆要挖空,甚至所带的烙饼、馒头都得切开…
…
为挟带方便,写的字当然越小越好。曾有一位考生在一件白色短衫上
写了350多篇“八股范文”带入考场,共计20万字。当时社会上
兴起一种“职业”———替考生在挟带物上书写蝇头小字,据说操此
业者收入可观。还有的干脆出售“作弊灵药”———用这种药水在青
布衣衫上写字,干了以后不留一点印迹,但把衣服和上泥巴洗一洗,
写的字又清楚地显现出来。这种灵药每副要卖到100两银子。
当时的准考证上还没有照片,冒名入考场的难度不是很大。雇请“枪
手”入场代考,关键是要买通与自己“互结”的考生和担保人。还
有一些考生,自己虽然入场考试,但交卷时与隔壁号房的考生互换文
章,这种手法叫“通联座”。要想成功地通联座,除了要花较大代价
“搞定”愿意为自己“牺牲”的同考者,还必须得买通排座位的考场
工作人员,把两个人的号房排在一起。
所谓通关节,买字眼,就是送红包给主考官,主考官私下通知考生
在试卷的某个地方以几个特殊的字为暗号,到时便将这份试卷作“破
格”处理。清初的科举考场一片乌烟瘴气,通关节之风愈演愈烈,
某些胆大妄为的考生与考官达成默契———考生在诗文下加圈,一
个墨圈表示白银100两,一个黄圈表示黄金100两。历代科举都
有严格的“考场纪律”。针对各种作弊行为,考试主管部门制订了一
整套细密的防范措施。每一名应试者都持有一张“准考证”。同一地
区必须有5名考生“互结”,其中若有一人被查出资格有问题,
其他4人均会被取消成绩。这5名考生还要请当地一名有声望的秀
才作担保,确保籍贯无误,家身清白。
为防止考官阅卷评分时“照顾”自己人,科举考试专门设立了誊录
制度。考生一律用墨笔写卷,称为“墨卷”。墨卷封藏考生姓名后,
交到誊录所,由书吏用红笔誊抄,称为“朱卷”。为避免誊录有误,
“墨卷”和“朱卷”还要一并送去用黄笔校对———经过这几道“工
序”之后,考卷才交到阅卷考官手里。
乡试或会试的考场称为“贡院”。建于北京崇文门内的顺天贡院,
是清代规模最大的考场之一。贡院的四周,有围墙两层,外墙高5
米,内墙高3米,墙头荆棘密布。考生来到贡院考试,须经过三道
大门的搜检。第一道门点名、验证身份;第二、第三道门进行全面搜
身,连贴身内裤都不能免。贡院内是密密麻麻的一排排平房,每一间
都标有一个号,这就是考生日间考试、夜里住宿的场所———“号房
”。每间号房高2.5米、宽1米、深1.3米。屋内唯一的家具是
两块木板,白天书写考卷时,木板一高一低放置,到了晚上,两块木
板就拼到一起作床铺。考试期间,考生的一切活动只能缩在这狭小的
空间内。考生全部入号后,工作人员就将号房巷口的栅栏门关闭
上锁,等交卷时才开。号房周围筑有了望塔,考生的一举一动尽收
塔上监考人员眼底。考试期间,还有人日夜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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