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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马丁路德的战斗檄文(2)(转载) (转寄)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8月22日18:38:45 星期三),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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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马丁路德的战斗檄文(2)(转载)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Wed Aug 22 16:09:45 2001)
五十年的作弄
什么是农民?
对农民的理解,人言言殊。我这里指的是,没有城市户口的中国公民。它代表一种身份
,而不是意味着一种职业。职业可以选择,而身份却是不但与自己生死相伴,而且还要
子孙世袭。如果不是考上大学、当了公务员或者军官,农民就只能子子孙孙是农民。
在北京,如果你来自天山脚下的农村,同样是在卖羊肉串,你是农民,而那位有北京户
口的小伙子就不是;如果你来自甘肃六盘山下的村庄,同作一家公司的录入员,你是农
民,而有北京户口的那位小姐却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如果你来自雅鲁藏布江畔的小寨,
已经腰缠万贯,当着几家公司的老板,可你是农民,而你手下拥有北京户口的职员却是
工人……
对于这一切颠倒的情形,我们几乎闻不到来自街头的呐喊,听不到飘自山川的呻吟,鲜
见硕学鸿儒的批判。一切似乎都无声无息。每当我看到和想到这些现象时,总是不免要
深思:自由和平等为什么这样容易被践踏和遗忘?
六十年前,当那些泥腿子们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前仆后继地“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
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时,他们当初是“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
丈光芒!”他们是在为一个自由的新中国献出他们的生命、献出他们的胳膊、献出他们
的腿、献出他们的青春和鲜血。
这些怀着美梦,向往自由中国的人们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流出的血汗,淬着的却是未
来的枷锁,不仅自己被禁锢在土地上,遭到强制役使,而且还搭上了世世代代子孙的前
程!“社员”就是“集体”的农奴。他们彻底丧失了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和自由,那被
毛泽东称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实际上就是没有铁丝网的集中营。
这才是历史上真正的史无前例。
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了!那砸烂铁锅办食堂的声音,那饿死前想尝一口米饭的渴望,
那要饭时低三下四的哀求,那几千万饿死鬼的冤魂……难道当轴诸公睡梦中还在回味茅
台熊猫的余味时,就从来没有为中国存在过这样的问题而困扰片刻?当那些衣 礼 褛带
着汗臭味进入你们善于审美的双眸时,在日理万机中就不能给他们留出一闪念的空间:
九亿农民还要忍受隔离和歧视多久?
五十年了,整整五十年了!有的人已经尸骨无存,他们的梦想也早已随风而逝,可他们
还有子孙后代。五十年了,今天的农民和他们的祖先一样渴望自由和平等……五十年的
隔离和歧视,并没有摧毁他们的憧憬。他们悄悄地走来,城市粗暴地驱赶;他们哀求,
城市无情。他们喊不出声,可我们难道都没有看到他们那含泪的眼睛?
这是一笔巨大的历史欠帐,它无法用金钱去计算:亿万农民的自由、幸福、尊严和人权
。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迁徙自由;
1948年,中国投了赞成票的《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
住;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了中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宣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
受任何歧视。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肯定了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截然不同的制度,却有着不约而同的规定,这不是谁偶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中国人
民发自内心的呼声:中国需要自由和平等。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
口登记条例》。农民就在国家的名义下,有了法律的笼口。农民成了世袭的身份。昔日
,他们遇到天下荒年的时候,至少还可以去逃荒要饭。如今,他们开始承受比要饭还悲
惨的命运。
遗憾的是,这个当年违宪的条例,今天还在生效。
面对过去,我只想说五个字:早该结束了!
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的中国里,宪法和法律能够给所有的公民平等保护,这
既是政府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文明社会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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