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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难道新浪网是杨澜吴征的私人财产?(ZZ)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Dec 4 20:36:22 2001) , 转信
发信人: philo (lef),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难道新浪网是杨澜吴征的私人财产?(ZZ)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1年12月04日15:06:14 星期二) , 站内信件
朱毅
我是生活在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中国人。最近在海外的中文论坛上经常可以看
到有关杨澜吴征的文章。其内容,主要是说明两人在不同时期都对媒体陈述了
不实之辞.
本来,这无关我们这些人的事。这个世界上的骗子不少,诽谤也不少。澄清哪
个是那个,不是我们这些管理技术人员的责任。
然而,昨天新浪网上登出的一则通告,却使我感到非常不安。
这个通告用阳光四通公司的名义,宣称“有人对本集团副主席及‘阳光文化’
主席杨澜女士及本集团首席执行官、‘新浪网’联席主席吴征先生进行恶毒的
人身攻击”。并且宣称这些攻击损害了阳光四通公司的利益。因此阳光四通公
司要“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协助调查本事件之各种信息,一经核实将予以重
奖。”
从我所看到的文章来看,对两人的“人身攻击”集中在阳光四通公司成立以前
发生的事件,例如吴征在密苏里州圣路易市销售保险引起纠纷的案例,以及吴
征在Barrington University 所取得的博士文凭,还有杨澜在接受新民晚报记
者采访时宣称她曾收到美国 PBS 总裁亲笔书信邀请加盟PBS。
无论这些事件是真是假,是诽谤,还是事实,这些都与阳光四通公司无关,而
只与杨澜吴征两人个人有关。若杨澜吴征认为是诽谤,那么他们应该通过自己
的财力物力,调查事件的起因。而新浪网上刊登的通告,既没有说明这些诽谤
如何损害了阳光四通的利益,也没有澄清任何事实。相反,无论这个事件中是
否有诽谤存在,新浪都用了公司的“重金”,去为两人的个人利益服务。
在这里我想问,新浪公司在美国上市时,有否说明股民的投资将被用于两名经
理人的个人非工作性的需要。若没有,这便是一件欺诈投资人的事件。而且,
被动用的,不仅仅是新浪宝贵的资金。还有它的影响,它通过员工长期努力培
育的,在读者群中的信誉。这则通告,通过互联网向全球发布,同时也宣称,
“将保留在全球范围内以法律手段追溯这次事件始作俑者之权利”。
我想,新浪的这则通告,似乎在向我们说明,新浪已经是杨澜吴征的私人财产。
他们可以用这个威力无穷的武器,去震慑每一个向他们发出挑战的人。这个通
告是何等的大气:全球范围内追溯。似乎只要杨澜吴征愿意,新浪可以花光它
的最后一分钱,去为他们两人解气。即使那个始作俑者躲在一个与中国无任何
引渡协定的国家里,新浪都可以去将其逮捕归案。
我曾经认为互联网是中国的希望。互联网业是中国最有前途的产业。但如果互
联网被少数人挟持,成为他们吹嘘自己,打击别人的工具,那么中国互联网业
将没有明天。
在此,为不被称为“匿名”,我姓朱名毅,在纽约 55 Water Street 22 楼上
班。身为复旦毕业生,我为复旦曾授予吴征博士学位而感到羞耻,如果这件事
的确发生过。因为我决不信一个在香港全职上班的人,可以在上海同时念一个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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