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obeornot (我要自由), 信区: HITDorm
标  题: 你要是不服的话,可以上BBS去告我   摘自十公寓...(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4月13日08:03:43 星期六),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TComment 讨论区 】
【 原文由 tobeornot 所发表 】

首先,我要感谢紫丁香BBS的创办者,感谢他们为大家提供了一个
各抒己见的场所
其次,我要向十公寓的刘门卫表示道歉,因为我的不好态度

下面是本次事件的简单经过:
2002年4月12日晚大约9:30左右,我和几个同学在外面吃完饭,回来
想到十公寓找一个朋友有点事,刚到大厅,就被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
拦住,问我要住宿证,我说我来找人,他说不行,我说为什么不行
。。。就这样说着说着,我俩的声音就高了八度,开始了一场小辩论
当然,最后的结果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双方在辩论中始终没有出现一个
脏字,不过,我最后说了两个字:“你牛”,不知道算不算脏字。我在
这里想原文引述刘门卫的几句话,至于我的话没什么杀伤力,就免提了。
第一句,“我是这里的保安,我说了算”(不过后来他改口了,说是公寓管理
中心规定的)
第二句,“你要是敢往里走,我就把你扔出去”(我怎么敢阿,我又不是来
闹事的)
第三句,就是本文的标题,“你要是不服的话,可以上BBS去告我,我姓刘”
(我当时说要告他,可事后一想,我也有责任,可不能告。但是我为他
这句话感到高兴,因为紫丁香BBS的影响力尽然这么大,威力这么广,竟然
连门卫都知道了,不过他好像不怕,因为他怂恿我来这告状)

最后,如果公寓管理中心的领导能够看到这篇文字的话,我想请他转告这位
刘门卫,虽然你认真执行规定的行为是正确的,但是请你的态度好一点,我
是学生,不是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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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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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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