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gzs (帝国战士), 信区: HITDorm
标  题: 十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前三天报酬是三倍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Oct  1 12:37:12 2003), 站内信件


十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前三天报酬是三倍
 
  “十一”长假将至,假期加班工资如何算法再次引起广大上班族的关心。记者就此咨
询了有关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

  据介绍,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
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300%的工资报酬。”此外,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


  今年“十一”假期为7天,即10月1日至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
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
)休息,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由此可见,
在“十一”长假期间安排加班可能涉及到两种不同性质的加班情形:分别是休息日和法定
假日加班,其计酬标准是不同的。加班的时间为10月1日至5日。对照上述规定的要求,10
月1日、2日、3日加班的报酬应当按平时日工资的300%计付;至于10月4日、5日这两天加班
后若单位能够安排补休并给予同等时间补休的,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则
单位应按日工资的200%计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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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02.118.22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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