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ider (查布查布), 信区: HITDorm
标  题: 偶不同意撤销12公寓楼长职务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1月13日15:12:30 星期四), 站内信件

首先声明,我是一名住在12公寓的普通女研究生,不是谁雇来说话的,只是想说说我的
看法
我觉得12公寓楼长不应该被撤职,原因如下:
1。原来说要弹劾是因为有异性朋友或亲属来不准会客。其实我也反对异性不准到公寓会
客的规定,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但是如果在另一个角度想,这也是为了其他同学的方
便,比如如果我同屋的男朋友要是在,我会觉得很多地方不太方便。所以楼长执行这个
规定不管是否不近人情,出发点总是为了维护同学利益,当然同时也会触犯一些同学利
益,所以不应该成为弹劾的理由。
2。我觉得公寓服务态度很好啊。现在新来的4楼管理员就灰常的热情,每次见到同学都
热情的打招呼,所以觉得服务没有下降
3。有同学说楼长不爱笑,冷冰冰的。可说实在,我不觉得他态度不好,其实还是很耐心
的,只是个人性格就是不爱笑罢了,也不能成为弹劾的理由阿
4。对于一些规定大家都不满意,按民主意见改规定就好,不用弹劾楼长阿,毕竟它是在
按规定办一些事(虽然我也不喜欢一些规定,比如不准异性会客,觉得很变态)
综上,觉得12公寓楼长被弹劾很冤,据我和他几次很少的接触及观察,感觉他任比较严
肃不爱笑,但是工作还很负责,满上心的,说话思路清晰,属可造之材。
就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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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3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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