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ersy (Green Mouse), 信区: HITDorm
标  题: 公寓管理中心,请给我们个说法!(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7月17日08:08:25 星期三),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ogistics 讨论区 】
【 原文由 wwwcomnet 所发表 】
昨天去退寝,惹了一肚子气。
    排队排了很长时间,终于到我了,一个女的看了看我的收据,就说:“只能退一百

押金),多了不给退。”
我问:“少住了两个月为什么只给退押金?”
她说:“我这儿就给退一百。”
我问:“那哪儿能多退?”
她说:“我也不知道。”
我说:“合同上不是写明了住宿期‘一年’吗?”
她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我很高兴不是刚住了两个月就被赶走,那样的话也得按“一年”算呀。
    我再问她就更不高兴了,一口一个“学校规定的”,“学校”又是学校,为什么他

的黑锅都让学校来背呢?!难道连我们仅剩下的一点对学校的信心也要被抹杀么?
    我又问她是学校哪个部门规定的,她说不知道(不知道谁规定的就敢办?),又说

“你把钱交给谁就问谁去!”我记得那天是到主楼三楼财务处交的钱,难道财务处也可

管理公寓?
    听说假期这两个月公寓还对上考研班的同学出租,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后勤养的

又要长膘了,呵呵。
    我想,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学生,怎能斗的过所谓的“学校”呢?他们说什么就得是

么,——虽然我手里有白纸黑字红章的公寓管理中心自己拟的协议,又有什么用呢?给

感觉他们就好像在说:我就不遵守协议,你一个学生能把我怎么着呢? 
    最后,那个女的把我的收据也收了回去,唉,就这样住了十个月,交了一年的钱,

头来连个凭据也没有,心里顿时冷了一大截。
    公寓管理中心,像这种欺诈学生的事情已不是一次两次了,是不是该给我们一个说

?后勤提出的“三优一满意”你们落实了么?不要动不动就用学校的名义压我们,“哈

大”怎容你们玷污?
    不要喊些空洞的口号,也别做什么浮夸的事情了,请为同学们做些实事吧,这才是

们想要的!!!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天外飞仙]
--
※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120]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4.336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