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Zajchik (兔八哥), 信区: HITNews
标  题: 希望讲究法律意识的学校经过法律咨询后再作决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Sep 17 13:00:51 2003)

从学生和王教授的角度都是享受基本人权的,学校到底有多少权利因非学校事物而剥夺一
个人的受教育权,这些权力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不会因为你是什么大人物拥有什么
特权,而改变这些,故学校的各种政策,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等更大的法,学校应明智,
莫要屈从于某些家属或某些人的言论(非公正的舆论)的压力,这才是学校管理的法治化
而非人治化方法,小心如果你处理不当,你完全会成为被告,希望讲究法律意识的学校经
过法律咨询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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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02.118.2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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