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firehorse (汗血宝马), 信区: HITNews
标 题: 非典型肺炎如何治疗?卫生部公布推荐治疗方案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Apr 7 09:14:14 2003) , 转信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朱玉 张景勇)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
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
推荐治疗方案为: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
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
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
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
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有严重中毒症状;达到重症病例标
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对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请参考卫生部网站。
非典型肺炎出院诊断参考标准:
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未用退热药物,体温正常7天以上;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胸
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完)
--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 [FROM: 202.118.227.16]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177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