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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wa (awa), 信区: HITSY
标  题: 美国大学生对宝马案的讨论结果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Jan 12 13:02:27 2004), 站内信件

看看美国大学生对宝马案的讨论结果
昨天上课,把宝马案拿出来给美国的大学生当案例来讨论,隐瞒事故的发生地点,看看美
国大学生是如何判断的。
1。这是刑事案加民事案。
2。刑事案由公诉人起诉。
3。针对本案的性质,民事诉讼可以双方和解,但是严重的刑事案,不能和解,排除以钱
买刑期的可能。
4。本案由民事案(普通交通事故)变成刑事案的根本在事故的一方打人。一旦打人,就
是刑事案,交由公诉人起诉。
问题:如果是在美国,作为公诉人,你将如何求刑?
答案:
1。暴力侵犯罪(苏秀文打人),求刑15年。
2。交通事故逃逸罪(苏秀文有逃离现场的企图和行为,因为在没有认定事故的责任方之
前,谁都不能逃离现场),求刑10年。
3。careless driving(如何翻译成合适的中文?)求刑3年
4。2级谋杀罪(苏有故意杀人的企图并已经实施而且造成对方死亡),求刑无期徒刑。
 问题:如果苏的驾照是伪造的,将如何求刑?
答案: 将在以上的基础上加上“伪造证件罪”,求刑15年(美国这点是很严的) 
问题:如果苏拿到驾照后极少开车,因而造成事故,将如何起诉?
答案:如果合法的拿到驾照,无论她现在的技术如何,都不能减轻以上的罪行,相反,很
可能将2级谋杀罪改为一级谋杀罪,因为在明知不会开车的情况下仍然开车并造成伤亡,
罪行更为严重。
问题:除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将如何?
答案:
1。死亡者,求赔偿1千万。
2。伤者,至少每人1百万。
问题:民事诉讼是每人分开告还是集体告?
答案:一般是集体告,主要是省时和省律师费
我们这里是有中国特色的判案,要考虑中国国情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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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18.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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