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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yfe (修身养性), 信区: HITSY
标  题: 关于本硕连读学生教学管理职责分工的规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3月30日09:53:53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关于本硕连读教学管理职责分工的规定 

  为了培养优秀的拔尖人才,对入学成绩较高的学生实行本硕连读,由教务处、
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统联合培养。
  1.实验学院与有关院系和研究生院共同制定培养计划,研究培养模式,打好基
础,拓宽知识面,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2.实验学院负责实施教学计划及教学改革方案,有权聘请学术水平高、教学效
果好的优秀教师任课和撤消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任课。
  3.实验学院的主要基础课程应单独授课,由于教师的缺少,一些课程不能单独
上课,需要合班上课时,各院系教学秘书和任课教师应保证实验学院学生的教学环
节正常地进行,其中包括上课,实验、上机、作业和考试等环节。
  4.本硕连读生除金工实习外的其它各类实习都和原院系学生一起进行,各系上
报实习计划,教务处下拨经费都应包括实验学院的学生,具体学习工作由各院系统
一管理。
  5.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后,由各院系统一管理。各院系应尽快给本硕连读生配备
指导教师,让他们尽早进入科研课题。导师应全面考核学生,如果认为该生没有培
养前途,有权取消其本硕连读资格。
  6.实验学院定期向有关院系、研究生院通报实验学院教学、学生管理及学生情
况,征求他们的意见。
  7.实验学院实行分流制,被分流的学生每年一次性的自愿回原录取院系,各院
系对他们必须妥善安排,对他们的政治、学习、思想和生活应给予更多的关心。
  8.实验学院的培养计划与院系不同,实验学院学生(包括中间分流的学生)回
到各院系后没学的课程不需补课,按免修课处理。


                      实验学院

               二00一年十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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