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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yfe (修身养性), 信区: HITSY
标  题: 实验学院关于学生分流与反弹的规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3月30日09:54:47 星期六), 站内信件

               实验学院关于学生分流与反弹的规定(试 行) 

一、分流
  在基础教育阶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施分流(取消本、硕连读资格)。
如学生自愿可在当年秋季学期回原录取专业继续攻读本科。
  1.出现一门或一门以上必修课考核不及(合)格;
  2.在第二学期末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能一次通过;
  3.在基础教育阶段结束时,尚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在基础教育阶段结束时,第二课堂创新学分不足3分;
  5.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超过三个月;
6.因考试作弊和违纪或其它违纪行为受到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反弹
  为调动被分流学生的积极性,特做如下规定:
  1.因一门分流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而被分流的学生,参加第一次补考,成绩及
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反弹(恢复本、硕连读资格):
  ⑴ 累计有四门考试课程(体育、军事理论课除外)成绩优秀(90分或90分以
上);
  ⑵ 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一、二等奖1次或校学科知识竞赛一
等奖2次。
  2.因一门非分流必修课考核不及(合)格而被分流的学生,参加第一次补考
,成绩及(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反弹:
  ⑴ 累计有两门考试课程(体育、军事理论课除外)成绩优秀(90分或90分以
上);
  ⑵ 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一、二等奖1次或校学科知识竞赛一
等奖1次。
  3.因累计两门必修课考核不及(合)格而分流的学生,参加第一次补考,成
绩及(合)格,按照上述第1、2项所列累加计算满足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反弹。

  4.当需要综合考虑优秀课门数与竞赛成绩执行反弹标准时,1个校学科知识竞
赛一等奖视同2门课程优秀,2个校学科知识竞赛一等奖视同1个省、国家、国际级
比赛一、二等奖。
  5.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未过,二次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反弹,
反弹标准按一门分流必修课不及格执行。
  6.被分流的学生回原录取系后有资格申请参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的推荐。
三、不能反弹
  1.因累计三门或三门以上必修课考核不及(合)格而被分流的学生,不能反
弹。
  2.受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而被分流的学生,不能反弹。
  3.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两次未过或基础教育阶段结束时,仍未通过国
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而分流的学生,不能反弹。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超过三个月而分流的学生,不能反弹。
  5.基础教育阶段结束时,创新学分不足3分而分流的学生,不能反弹。
附 本规定自二〇〇〇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在哈工大实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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