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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实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9月15日20:38:32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实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试 行)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实现学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验
学院自2000年9月推行《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对学生学习、生活、
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的表现逐项进行考核,测算成分数,给予定量的评价。
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测评分数以年级为单位排序。排在前10%的学
生,学院将给其家长发送喜报,予以表彰;排在后6%的学生将受到淘汰警告,对
累计受到四次淘汰警告的学生予以分流(可以保留反弹资格)。学生离院时,各学
期的测评分数、名次、受淘汰警告、受表彰次数均列入学生登记表。
此外,学校学院的各种评比、评奖等名额(如各种奖学金、本硕连读资格、各
种先进表彰、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等)的确定均参考学生综合测评分数。
综合测评分为智育、德育体育(简称德体)、创新测评三个部分。其中智育和
德体测评满分总计为100分,创新测评以附加分计,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分 = 智育测评分 × 70% + 德体测评分
× 30% + 创新测评分
智育测评
智育测评分由考试成绩分、加分、减分三部分组成。
1.考试成绩分计算方法
⑴ 成绩计算
其中 A -----为考试成绩分;
N -----为一学期的课程门数;
Mi-----为第i门课程的考试成绩;
Ci -----为第i门课程的学分。
⑵ 几点补充说明
① 考试作弊课程成绩以"0"分计;
② 考试不及格课程成绩以重修或补考前成绩计;
③ 因病、因事缓考课程成绩按减10分计。
2.加分细则
⑴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加1分,六级考试一次性通过加2分;
⑵ 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加1分,六级考试成绩优秀加2分;
⑶ 全国统考课程(如数学、物理等)成绩良好加1分,优秀加2分。
3. 减分细则
⑴ 考试作弊减5分;
⑵ 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规定学期不通过减1分,以后每学期减1分,直
至通过;
(3全国统考课程(如数学、物理等)成绩不及格减1分,无故不参加减3分。
4. 智育测评分计算方法
学期智育测评分 = 本学期考试成绩分 + 本学期智育加分 - 本学期智育减分
德体测评
德体测评由期末考核与平时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核满分为90分,平时
考核以累积分计。期末考核分与平时考核累积分的代数和即为本学期的德体测评总
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一、期末考核
1.考核内容
① 政治思想
思想要求进步,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认真上政治理论课,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关心国内外实事政治,有一定的辨别能力。
② 组织纪律与集体观念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热爱哈工大,热爱实验学院;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集体荣誉感。
③ 学习态度
在学习上要求上进;
认真上课、按时完成作业;
珍惜学习时间,自觉晨读和自习。
④ 道德文明
语言文明,讲礼貌;
爱护公物,遵守社会公德;
文明食宿,认真完成卫生值日工作。
⑤ 体育锻炼
坚持晨练,认真上体育课;
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身体素质良好,少生病。
2.考核办法
期末考核采用学生互评、班团干部考评、学管会考评及学院院办考评四级考评办法
。小班同学、小班班委、院学管会分别就每个同学上述15项考核内容给出评价成
绩A(很好)、B(好)、C(较好)、D(一般)、E(较差)、F(很差),
其对应分值分别为6、5、4、3、2、1。三级评价成绩乘系数1/4、1/2、1/4
后相加,即得期末考核初评分。
各小班应成立班级考评临时小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分数统计的具体工作。学生互
评、班团干部考评均采用不记名办法,对于严重失实的评价,考评小组有权予以作
废。
学管会与院办组成考评委员会,负责考评的指导及评价分的最后确认。对于考评严
重失实的班级应令其重新操作;对于同年级各班之间打分标准的不均衡,委员会可
根据各班本学期的具体表现,在期末考核初评分的基础上予以微调,调整后的评价
分即可确认为期末考核成绩,由考评委员会最后确认。
二、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采用随时发放加分减分通知单(红卡加分,白卡减分)的办法,由小班班
长、协理员、学管会主席、任课老师、院办老师等协同执行。根据考核内容,针对
学生的平时表现,由执行者提议,随时将红卡或白卡发给学生本人,存根交院办审
核后生效。学期末计算累计加分、减分的代数和即为本学期的平时考核成绩。
1.加分项目(红卡项目)
⑴ 省"三好标兵班"、省"优秀团支部"的学生每人加5分;校"三好标兵班"、校"十
佳团支部"的学生每人加4分;校"三好班级"、校"优秀团支部"的学生每人加3分
;校"优良学风班"的学生每人加2分。(重复时只加最高项)
⑵ 获省"三好学生标兵"者加6分;获省"优秀团干部"、省"三好学生"者加5分;
获校"三好学生标兵"、校"十佳大学生"、校"优秀团员标兵"者加4分;获校"三好
学生"、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校"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校"优秀团干部"、校"优
秀团员"者加3分;获院"三好学生"、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院"社会实践积极分
子"者加2分。(重复时只加最高项)
⑶ 在学科、科技竞赛类获奖或取得名次者(包括团体项目主力队员)加分如下: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8 7 6
国家级 6 5 4
省 级 4 3 2
校 级 3 2 1
(重复时只加最高项)
⑷ 在校外报刊杂志发表科技类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者(含第一、第二作者)
加分如下:
一级刊物6分;二级刊物4分;三级刊物2分。(重复时只加最高项)
⑸ 在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加0.5分/人次,短文、消息加0.5分/2人
次。
⑹ 在国际、国家、省、校、院文体活动中获奖或取得前三名者(包括团体项目主
力队员)分别加4、3、2、1、0.5分。
⑺ 学期考试成绩在本班内比前一学期提高5个名次者加0.5分,提高10个名次者加
1分。
⑻ 维护校纪,及时制止违纪行为,避免违纪行为发生、发展者加1分。
⑼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劳动、义务劳动,表现突出,加0.5分。
⑽ 积极参加校、院较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表现突出,卓有成效,加0.5分。
⑾ 校级、院级学生干部视工作表现加0-2分,班级干部视工作表现加0-1分。
⑿ 其它项目由学院院办及学管会根据学院书面规定或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2.减分项目(白卡项目)
⑴ 违反校纪、校规、院训,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
分者,分别减20、30、40、50、60分。
⑵ 各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迟到减1分,缺席减2分。
⑶ 正常的教学课程安排无故迟到减1分,缺席减2分。
⑷ 学生干部未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有不良后果者,每次减1分。
⑸ 寝室卫生检查列为白榜寝室,每人减5分。
⑹ 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如私接电线、挂床帘等,受到批评处分者,减5-15分。
⑺ 违反食堂管理规定,受到批评处分者,减5-15分。
⑻ 其它项目由学院院办及学管会根据学院书面规定或实际情况酌情减分。
以上各项,如学生干部违反,由学院及学管会酌情多减1-5分;如学生党员违
反,由学院及党组织多减2-5分。
本实施办法自二〇〇〇年九月一日开始执行;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哈工大实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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