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S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ibai (李白), 信区: HITSY
标  题: 心灵独白(10)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Jun 21 20:00:58 1999), 转信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Jun 20 14:12:38 1999), 转信

    戒烟日那天的一则电视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北京一家医院
组织保安人员,一旦发现吸烟者,便让他拿着一块“我是吸烟
者”的牌子,站在医院的院子里义务执勤,直到有下一位吸烟者
来代替他。该医院的院长笑容可掬地告诉记者:“这种方法推行
以后,效果好极了!"
    我记得以前在《聊斋志异》中读到的一则故事。投水自尽者
的鬼魂为了来世投胎,必须隐藏在水边,诱惑下一名想自尽的
人。这位聪明的院长一定读过这个故事。我又记起美国作家霍桑
的名作《红字》,那是一个“猩红A字母”的时代,凡是犯通奸
罪者都必须佩戴这样一种耻辱的标记。今天,这个时代又回归
了。
毫无疑问,我是一个反对吸烟的人。但是,我也坚信:法律
的目的不是羞辱,人的尊严与人格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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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向你敞开胸怀,莫要把我伤害.        狮王李白.

※ 修改:.libai 于 Jun 21 20:00:58 修改本文.[FROM: hitgs.hit.edu.cn]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hitg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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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libai.bbs@bbs.h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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