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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八系微 机 室 管 理 规 定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Nov 19 11:51:46 1999), 转信
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热能工程系
微 机 室 管 理 规 定
一、 为了使我系学生正常教学上机计划顺利进行、便于机房维护和管理、保障机房安全
,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 本机房对我校各系本科、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开放。
本机房正常开放时间为:
周一~周五:8:30-11:30;13:30-16:30;
18:00-21:00;
周六:8:30-11:30;13:30-16:30。
三、 学生上机需携带我校有效学生证件,上机前应认真登记,并将证件交给值班人员,
上机结束后领取证件。
四、 学生正常教学上机需遵守《教学上机管理规定》。
五、 学生自费上机需交纳机时票,按上机时间:0~60分钟为一机时;60~120分钟为二机
时;120~180分钟为三机时。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交纳现金。
六、 上机前,请用Ctrl+F12将计算机电源打开,上机结束,请将计算机关闭后离开。
七、 本机房内不得进行任何与反动、暴力、淫秽等有关的活动,一经发现,交由有关部
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直接送交公安机关。
八、 本机房计算机C盘为只读盘,需临时保存的数据,请保存在D盘,上机者本人需自行
备份数据,对于保存在硬盘上数据的丢失,本机房不负任何责任。
九、 上机过程中,若计算机出现异常问题,请与值班人员联系,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自
行处理,否则,对于人为造成的硬件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
的罚款处理。
十、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拆卸、安装计算机硬件设备,否则,对于人为
造成的硬件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 本机房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清扫、机房维护等工作,届时机房暂停开放,详细日期
请留意本机房发布的通知。
十二、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热能工程系 微机室
199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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