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ZoneII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hivalry (老高·活死人墓), 信区: HITZoneII
标  题: 吾看原创(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4月07日01:26:45 星期一),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ilacPark 讨论区 】
【 原文由 chivalry 所发表 】
吾所学有限,斗胆略品原创。

吾领悟文学艺术之格式,
不仅限于诗体,韵体等;
散文,杂文,小说,论文等,
只要是艺术写作格式,
全可入文艺作品之列。

吾领悟文学艺术之内容,
不仅限于抒情,叙事,言物等;
随感,随悟,随笔...
凡来源生活,高于生活者,
皆可入文学艺术之列。

吾领悟文学艺术之风格,
文体长短,所笔风格不必细论。
除了长篇大作,短篇诗韵等,
凡内容不空洞,思想有内涵者,
皆可入文学艺术之列。

吾领悟文学艺术之作家写手,
不仅限于徐志摩,三毛等
抒情诗歌,感悟人生爱情之大作大家;
鲁迅,老舍,王朔,痞子蔡等等,
只要推动所在年代文艺之文笔者,
皆可看作献身文艺之人。

吾看待原创锋芒,
若出自本人之手,
实乃文艺之作,
皆可谓之原创。

紫丁香网友所写之物,
若诗体,韵体可以入列,
散文,杂文,小说,论文为何不可入列?
若抒情,叙事,言物可以入列,
随感,随悟,随笔为何不可入列?
若长篇大作,短篇诗韵可以入列,
内容不空洞,思想有内涵者为何不可入列?
若有似徐志摩,三毛人士之作可以入列,
似鲁迅,老舍,王朔,痞子蔡人士之作为何不可入列?
尤其可评可论:
鲁迅先生乃现代文学大家,其犀利讽刺之作品数量不少,
仿他之风格,所写讥讽观战看客之作,为何不被推崇?
老舍先生乃文学巨匠,来源民间语言之作品不计其数,
如有仿他之用意,所写之物不乏通俗语言,
何缘不被推崇,难道就是美声写法就被推崇,
同样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异曲同工,本应相得益彰!
王朔乃当代作家,褒贬者不数,但其作品确实反映不少如今之现象,
如要有类此的网友作品是否可以列入原创锋芒呢?
痞子蔡可谓网络文学第一人,其笔下的轻舞飞扬可谓网路中家喻户晓,
其作品也没过多华丽词藻,也无词韵诗韵,难道当时发表时不视为网络原创?

已有网友言不踏此版一步,
可真是我们适应这个世界,
不是世界适应我们,
这位朋友可以忽略不顺眼的,
可以领略他顺眼的.
他道是落的个眼不见,心不烦.
可俺是新来的,文化有限,
本不是文学科班出身,
书写随感拙作已是勉强.
希望此处高手有容人之量,
给与指点.
同时此处尽现文人墨客,
小辈也是想学习学习再学习.

既然挠人之语尚可保留,
我愚笨:看来文化灌水~确实也应介入.
我本市井环境生长,
不改市侩本性,
不过受过高等教育,
尚有自知之明,
不被斑竹m的拙作,
俺一律自觉d掉,
免得无法容人之者看得难受.

以上所言实乃逆耳忠言,
忠言逆耳,难免有些刺耳,
如若自傲孤芳者大可不听,
良言实乃给虚心者听之.
水平有限,此文全当抛砖引玉.

注:吾所言'文化灌水',请君去第二校区版(hitzone),
查阅"hello,world"合集,此文有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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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0.46.72.251]
※ 修改:·chivalry 於 04月05日11:50:59 修改本文·[FROM: 210.46.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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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0.46.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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