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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教育部通知:动员组织学生五一期间在当地休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Apr 20 10:50:49 2003) , 转信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尹鸿祝、吕诺) 教育部日前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学校非典型
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学生宿
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为学生宿
舍配发体温计,对体温高者进行密切观察、排查。

  教育部18日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
 
强调,各高校必须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预案,建立紧急应对机制,切断病源在
学校内的传播。要在校医院内事先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室,并与当地卫
生部门协商确定指定的收治医院。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
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然后立即与指定医院联系进行转诊隔离。出现非
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高校,可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
集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完成作业等方式进行学习,保证
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教育部提出,各高校要加强管理,尽力阻断非典型肺炎病源进入校园。要严格控制外
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并提醒和动员
学生、教职工尽量减少或不参加大型集会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动员和组织学生、教
职工“五一”长假期间在学校及当地休假,不外出旅游,外地学生不离校回家。

  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
学生会及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安排和组织学生以小型分散的方式进行学习和活动
,开展必要的室外文体活动等,稳定学生情绪,凝聚学校人心。要尊重学生和教职工的知
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使学校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公
开、透明。

  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从本月19日起实行每日下午3时之前向教
育部报告发病情况的制度。各高校附属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的规定,每日向所在地(区、县)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疑似
病例及相关情况。(完) 


转载自新浪网 http://www.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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