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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国贫困被低估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7月28日18:34:48 星期六), 转信
文章标题:中国贫困被低估
文章提交者:【沈中】于2001-7-22 17:28:14 加贴在 经济风云
中国贫困被低估
作者: 不详 [天府评论 www.028cn.com] 2001年7月22日
引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鸿宾6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中外记
者招待会上透露,中国计划丢掉“贫困”帽子,将改“贫困县”为“重点县”。同一天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消息说,中国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89404亿元,与解放初期195
2年的679亿元、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的3624亿元相比,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了
33.8倍和6.4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现行汇率折算超过800美元,标志着中国整体上
摘下了“世界低收入国家”的帽子。
而同时的另一份统计显示,中国目前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已达1500万人,中国目
前城镇就业率创建国以来最低。截止2000年底,中国农村尚有2600万贫困人口。这部分
人构成了中国贫困人口的主体。中国政府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127亿元。与时下流行的浮
夸风、“政绩脱贫”相比,中国农村部分地区返贫现象正在中国 那牡 蔓延。据报道,
仅安徽省去年上报的返贫人口达100万人。北京一家新闻周刊日前披露惊人数据称,粗略
算计,中国乡镇在上个世纪末留下了高达2000亿元的债务窟窿。
难道中国的贫困现象被遮掩了起来?
日前,北京新报以《城市贫困被严重低估》为题,访谈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人力资源研
究室主任杨宜勇博士,指出,贫困线定得偏低是城镇贫困问题被低估的原因之一。贫困
仍是中国面临的最紧迫的社会问题。
▲中国政府经过几年的探索,推出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
困线定得偏低也是城镇贫困问题被低估的原因之一。它不能满足贫困家庭发展
的需要,使得贫困家庭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归主流社会。
▲有限的钱是拿去修路还是拿来养人?现在,一些地方搞最低生活保障没有钱,却
耗费大量资金上项目、铺摊子,搞重复建设,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必须坚决予以纠
正。
▲社会协调发展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这才利于解决日渐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
正视贫困
贫困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以不同形式和程度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一般认为,贫困既
有绝对贫困,也有相对贫困。
绝对贫困是“泛指基本生活没有保证,温饱没有解决,简单再生产不能维持或难以
维持”;相对贫困则是指“温饱基本解决,简单再生产能够维持,但低于社会公认的基
本生活水平,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或能力很弱”。
1993年汤森教授在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之间,又划分出一个“基本贫困”,即绝对
贫困指不能维持生存,基本贫困指不能满足基本需要,相对贫困则为相对遗缺。
世界在发展,人们对于贫困的认识和态度也在发展。适度贫困的存在不是社会的耻
辱,不能够正视贫困,从而掩盖贫困,结果导致忽视贫困,才是最可耻的。
1993年,中国政府针对农村贫困问题,提出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宣布要用7
年的时间消除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不可否认,提出这个计划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同
时也反映出当时我们对贫困问题的认识的不足,因为提出了现在看来显得比较幼稚的工
作目标“消灭绝对贫困”。
2000年底,当计划结束时,政府一方面认为计划基本目标已经实现,另一方面也承
认农村还有3000万绝对贫困人口。这就是一种进步:看到了绝对贫困不可能被消除。如
果把社会比作水库,绝对贫困人口就是库存的水底,水库里不可能会一点水也没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根本上完全消灭贫困是不可能的。正视贫困,进一步充分认
识不仅绝对贫困需要救助,基本贫困和相对贫困也需要救助很有必要。
现在,很多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富人,比如交通规则的修改。但是,我们对穷人不能
忽视,也不应该忽视。只有从两个方面把富人和穷人的需求都满足好了,这个社会才能
够安宁。
消灭贫困,这是人类的一个伟大理想。但是,由于个人禀赋不同、机会不均等各种
原因,贫困就像一个不易根除的肿瘤一样,大小不一地附生在几乎所有国家中。
面对这个国际社会共同的挑战,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
思想指导下,得益于快速增长的经济,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但是,当农村贫困问题得到缓解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一
个巨大的贫困群体在城 星那某鱿 了。
城市贫困问题 浮出水面
记者: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通过研究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统计局等有关
部门的统计数据得出这样的结论,城镇贫困人口激增是中国贫困状况变化的新趋势。
杨宜勇:长期以来,由于城里人能够享受到各种各样的补贴,以及参加工作就像进
了“就业保险箱”一样,人们一般都认为城里人的日子比农村人好过。于是,形成了误
解,以为在城市里,只有在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
的少数人群中才会存在贫困问题。但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和下岗职工问题日渐突
出,城市贫困问题浮出了水面。
记者:如果把下岗看成是失业的话,城镇贫困人口增加的首要原因应该是真实失业
率的上升。再加上作为“减振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下岗以后不能从企业拿到属
于自己的基本生活费、退休职工领不到退休金和医疗卫生费时,一度让农村人羡慕不已
的城市家庭就成为一条无法抵抗风雨的小船,遇点风浪就有可能被打翻。据你的估计,
中国有多少城镇贫困人口?
杨宜勇:中国城镇贫困人口的低线是1382万人,那么高线是多少?
1992年全总通过对5万名职工的调查,得出全国贫困职工家庭人口数超过2000万人
。
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根据他们的有关调查推算,中国城镇居民有近5
000万贫困人口。
如果不以户口为标准,而以实际生活区域为标准,这个数字还要更大一些。
记者:尽管工作力度不如解决农村贫困问题那样大,但是,中国政府也一直在试图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国务院发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并宣布从1999年10
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杨宜勇:中国政府经过几年的探索,推出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一个伟大
的进步。
最低生活保障线 一条装饰线
记者: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府对城镇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
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它的建立对我国原有的传统救济制度作了重大改革,把在职、下
岗、失业和退休人员中的贫困人口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被人们称为城市居
民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
杨宜勇: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安全线”迅速充分起到保护弱者的作用。据民政部
2000年9月份提供给国务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会议的背景材料,2000年6月份实际处
于城镇低保线以下的人口是1382万,而当时领取城镇低保费的只有303万人。之所以出现
这样大的差异,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记者:恐怕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杨宜勇:我在调查时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些城市规定,凡是处于劳动年龄以内的人(男,16~60岁;女16~55岁),没有
工作的一律视为获得最低工资;凡是发不出工资或者没有领到下岗职工生活费的,一律
认为是单位对个人的负债,视同已经领取。
有的地方规定,凡是女同志带有金首饰的家庭,不在发放最低生活费用考虑之列;
凡是家里有电视、电冰箱等电器的家庭,不在发放最低生活费用考虑之列;凡是家委会
反映经常吃荤的家庭,不在发放最低生活费用考虑之列。
还存在3不管:中央企业的职工家庭,地方政府不管;集体企业职工家庭很难纳入
低保范围;县城关镇以外的家庭不管。
这都是比较普遍的情形,实际的条条框框比这还多得多,有的地方称为“12不准”
、“16不准”。
城镇低保线在实际执行时控制得非常严格,从而把许多应该得到救助、而政府无力
救助的对象排斥在城镇低保线以外。
记者:你刚才说到美国大约有4200万贫困人口。像这样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里
还存在这么多的贫困人口,尽管他们的贫困线肯定比我们的高得多。但是,是否可以从
这样的角度考虑,我们的城镇贫困问题被低估了?
杨宜勇:救济人口少确实使中国城镇贫困问题被低估,贫困线定得偏低也是城镇贫
困问题被低估的原因之一。它不能满足贫困家庭发展的需要,使得贫困家庭很难通过自
己的努力重新回归主流社会。
截至2000年底,城镇低保覆盖面虽然为100%,实际救助对象却只有320万人,仅占
到城镇总人口的0.8%,这个救助面显然太窄。
美国近10年来,每年享受贫困线救助的人相当于总人口的14.5%,印度救助的人
口为6%。
根据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线资助的城镇人口比例不
应低于6%(绝对数2400万~3000万人)。尽管实现这个目标很困难,但是我们必须为此
努力。
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校正观念
记者: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面,我们有足够的财政支撑吗?
杨宜勇:政府要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
以救助了贫困人口的0.8%花费了50亿人民币来算,在不提高标准的前提下,救助
标准达到6%需要300亿人民币,提高标准的话也就是500亿。这一笔钱对中国财政而言并
非拿不出来。
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面临一个这样的选择:有限的钱是拿去修路还是拿来养人
?现在,一些地方搞最低生活保障没有钱,却耗费大量资金上项目、铺摊子,搞重复建
设,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社会救助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救穷”体现了社会伙伴关系,包括农
村贫困问题在内的社会贫困问题不解决好,社会就难以协调发展。
记者:对现实中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人们都感觉到其中掺杂了许多收入分配不公
的问题。尽管不能主张重返“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年代,但是,“人心难平”同时也要
努力“平人心”,这也是一种朴素的政治理想。
杨宜勇:目前,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成为经济进一步发
展和人民生活进一步提高的瓶颈。
今后,社会协调发展也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这样做,有利于解决我们曾经讨论过
多次、今天仍在讨论的收入分配问题。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小康时代的到来,片面强调经济建设、
忽视社会协调发展,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说来存在以下一些
问题:
首先,不仅不利于政企分开,不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活力和社区的活力,而且不利
于公平竞争。
其次,不仅不利于根治腐败,而且不利于公平分配。很长一段时期,一些市委书记
、市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做冠冕堂皇的借口,直接干预项目招投标,由此产生无法
根治的腐败问题。
再次,不仅不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而且还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枯燥的数字告诉你真切的贫困
收入情况
国家统计局对城镇3637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1996年,全国城镇平均每人
年收入为4844.78元,占调查户数1/10的最低收入户平均每人年收入为2453.62元,其
中,困难户(1819户)平均每人年收入只有2242.92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另一项有关城市居民的大型抽样调查(调查样本为25000户),
1995年,占中国城市总户数57.3%的温饱户的户均收入为12195元,而占总户数7.6%
的贫困户,其户均收入仅为4821元。
财产状况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社会成员平均金融资产的增长幅度是很高的。但是,中国贫困
群体所拥有的金融资产非常少。
1984年,城市居民户均金融资产仅为1338元;到1995年底,据部分城市抽样调查资
料,户均金融资产已达30982元。但是,贫困户户均金融资产仅有3139元,差不多只是平
均水准的1/10。且不说这同富裕户的户均金融资产(169121元)相差52.9倍,就是同
温饱户的户均金融资产(28562元)相比也差了4.9倍。
1996年,山东省城镇困难户人均每月用于储蓄的款项仅为1.09元,而全省城镇居
民家庭人均每月用于储蓄的款项是6.5元。以如此微薄的金融资产,却要面对诸如子女
教育、买房、赡养老人、医疗保健以及人情交往等必不可少的开支。
消费水平
1996年,中国城镇贫困群体家庭实际收入呈负增长趋势,实际消费水平也有所下降
。一项统计显示,1996年,城镇贫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9元,比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水
平低60%,比1995年贫困居民平均水平低18%,收支倒挂248元。
贫困群体成员用于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所占比重较大,恩格尔系数较高。根据国家
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计算,1996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48.6%;而困难户
的恩格尔系数是59%。
在恩格尔系数的一般分类中,恩格尔系数58%以上的视为赤贫,51%~58%的视为
温饱(即勉强度日)。
虽然贫困群体成员用于食品项目的支出比重过大,但食物消费仍是量少质差,营养
严重不足。据河南省统计局城市调查队发布的测算资料,1995年河南省城市贫困人口在
脂肪、蛋白质、热量3种主要营养中,除了脂肪尚能达到正常健康需要外,其他两种都达
不到国家所认可的正常生理需要的最低极限标准。
贫富差距
1995年,中国城市占居民家庭比例7.6%的贫困户户均收入为4812元;占居民家庭
比例的5%的富裕户户均收入为80091元,是贫困户户均收入的16.6倍。
一项统计显示,本世纪70~80年代间,在除了中国以外的发展中国家中,绝对贫困
人数已从6.5亿增加到7.3亿。
20世纪90年代的平均基尼系数,高收入国家是0.338,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是0.
47,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为0.493。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中国目前的基
尼系数为0.458,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而在1988
年,估计称这个数据是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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