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pinkbubble (呼气如兰*鼻涕冒泡), 信区: Humanity
标 题: 我爱王菲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Jul 7 15:05:50 2002) , 转信
那个叫江美琪的台湾小女子,第一张专辑就叫做我爱王菲。先把偶像摆在前头。
很勇敢。本来,喜欢的是身边的对手,是不应该的,有那么一点跌份。可是她说了。
我呢?我喜欢刘德华,已经有八年了吧。这么久,当初的喜欢已经成为一种坚持。
或者,算是一种信仰。买他的每一张专辑,其实从来都不听;看他的每一部新片,尽管
也知道演技一般。就是这样坚持着,也过了改变偶像的年纪。有人批评他,我也会为他
辩护。他得奖了,我也是高兴的。不再迷恋,但我仍喜欢。喜欢他那种让人觉的平凡的
出色。也喜欢牧村拓哉月光一样的眼神,迷离的,让人心醉,然后碎掉。而他不是,他就
是普通人。
可是后来,我有点不敢承认了。因为喜欢他,似乎是我只喜欢长的帅的,品味也值的
怀疑。至少,也落伍了。所以,偶尔有不知我底细的,我就谎称,我喜欢王菲。又另类,
又时髦,有是实力派。
可是,我还是喜欢刘德华。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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