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wz (小甜枣儿), 信区: Humanity
标  题: 知识的价值01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06日20:03:32 星期五), 站内信件

[作者] Esther Dyson 

[译者] 汪 洋 

    知识财产一旦上了网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网络使内容的经济内涵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使人类得以免费复制内容,网络对知
识拥有者、创作者、卖主和知识财产的合法使用者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网络新
世界中,复制信息轻而易举,但是,搜索信息却困难重重。同样,开发解决问题的
软件轻而易举,但是,精确地定义这些问题却困难重重。 

在网络新社区中,内容的内在价值是恒久不变的,但是,大多数个别内容的商业价
值则将步入一个半衰期。创作者必须加倍努力,才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才可能获
得相应的报酬。创造性容易扩散,但质量则难以保证,难以甄别。未来知识财产的
提供者面临的问题是:虽然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可以控制专有知识的价格标准,但
是,在一个免费知识铺天盖地与知识提供者人满为患的市场上,他们所面临的将是
极其激烈的挑战。 

免费赠送的软件和扩散的内容对于内容的商业市场有何影响呢?人们——作者、软
件开发者和艺术家——创造的价值将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呢?在这种陌生的经济中什
么样的商业模式才是行之有效的呢? 

在一种新环境中,如在月球引力场中,物理规律必将发生变化。在网络上,固有的
“地心引力”也会发生变化,而这一变化是由信息的传播方式的变化引起的。我们
已经步入一个全新的经济环境,一种新的物理规律将对所谓的知识财产、知识财产
所能带来的机遇、谁是赢家、谁是输家下一个截然不同的定义。 

其中最主要的新规律将是“内容是免费的”。尽管不可能所有的内容都是免费的,
但是,这种新经济似乎是以“免费内容”为基础的。在网络世界里,内容(包括软
件)将成为接踵而来的各项服务(如产品支持、产品集成、信息过滤、组合和综合
等服务,或者为客户提供培训等服务)的广告。可以随心所欲进行复制的知识财产
必将被复制。复制不仅简单,而且高效。所以,大多数内容将广为传播,以吸引人
们的注意力,使人们萌生接受售后服务的想法,而供应商就可以藉此向客户收取一
定费用了。在旧经济中,广告声誉不佳,因为大多数广告都是为一个极为广阔的市
场而设计的。但是,在网络所提供的那种一对一的世界中,广告是为个人量身定制
的,广告的质量本身也大有提高。商家资金越是雄厚,广告质量就越高。 

内容制作者将如何应对如此截然不然的世界呢?内容供应商的最佳策略应该是,审
时度势,免费提供知识,进而提供有偿服务,扩大客户群。内容供应商的主要任务
是,确定什么内容收费,什么不收费——他们完全可以参照其他供应商的做法,参
考客户的意见。 

当然,内容创作者获得报酬的途径还很多。许多内容都是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下制作
的。供应商可以制作出高质量的内容,如为一个付费的客户(或一定数目的客户)
直接撰写一份市场调查报告等。报纸和在线新闻服务公司将为记者和编辑提供一定
的报酬,然后将内容转售出去,而他们从中获得的收入就足以抵销网络广告成本了
。同样的内容还可以以“免费”的方式赠阅。当然,即使广告是免费为客户设计的
,广告商还是得向广告制作者付费,。 

我并不是说内容是毫无价值的,也不是说,免费内容随处可见。事实上,如果内容
是免费的,内容供应商应该适当调整原有的管理模式,然后再想方设法搞好客商关
系,开发配套产品,提供配套服务,这样才能弥补内容制作的成本。当然,商家也
可以自行尝试创造性工作,提供服务,而不是单纯提供内容:过滤内容、主持在线
论坛、点评网络内容、为客户制作软件、提供咨询、或者演出。创造者很快就会抵
消制作内容所需的成本,因而我们就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它是毫无价值的。事实
上,这类创造者往往会成为赢家,而那些不懂得如果抵消内容制作成本的创造者自
然会沦为网络经济中的输家。要成为主导市场的内容供应商,第一步就是提供免费
内容。这种“慷慨之举”或许有些不道德,但的确称得上是一个高明的商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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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sunny.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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