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ega (Green Fields), 信区: Humanity
标 题: 关于新闻传播商品属性的探讨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19日14:20:26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关于新闻传播商品属性的探讨
徐 鹏
新闻是不是商品?尽管近年来有学者提出“新闻是商品”的观点,但大多为“非商品论
”所湮灭。然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单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的问题,更在于它有着极
其深刻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大众传播媒介作为独特的经济力量迅速崛起,
使新闻学研究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比如,目前广告收入已成为各媒介赖以生存的
主要财源。以报业为例,1998年广告营业额已突破百亿,是改革初期的130多倍。报业集
团的实践,事实上成为许多报社正在进行的跨世纪工程。媒介产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媒介已从事业型转向产业型,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成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力量
。然而,新闻理论却基本上停留在计划经济模式时期的水平,很难解释当前媒介存在的
各类经济现象,更无法指导新闻改革。本文仅从马克思价值理论出发,论证新闻传播的
生产性质及其特征,并力图以此解决新闻传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问题。
一、新闻传播的性质
在回答“新闻是不是商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搞清楚新闻传播到底具不具备一
般物质生产的共同特性。按照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分析,任何物质生产都具有三方面的共
同特性,即:第一,当劳动者运用劳动工个作用于劳动对象时,能使劳动对象发生预期
的物质变化,改变物质的形态。第二、劳动生产物必须具有满足人们某方面需要的属性
,即要有使用价值。第三、这种劳动不仅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生产价
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
以上三点是对物质生产劳动的简单描述。那么新闻传播是否也具备这些共性呢?回答是
肯定的。当然,正如我们知道的,新闻传播也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工业生产的特殊性,但
这里主要是讨论其共同点,以辩明新闻传播的物质生产性质。
新闻传播和一般工业生产过程一样,也会使劳动对象发生物质变化。新闻是什么?新闻
是被及时、公开传播的新近发生的重要的事实信息。这里的公开传播,意味着信息实现
了预期的空间、场所的变更。那么这种空间、场所的变更算不算对象物的一种物质变化
呢?对此,我们可从哲学中关于“空间变化,也构成物质变化的一种形态”的概念里得
到证实,而且可从马克思的著述中得到答案。例如,在他的《剩余价值学说》和《资本
论》里就曾先后提到:“并且,在运输通讯业上,也会在劳动对象上发生一种物质变化
—一种空间的变化、场所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引起对象物的空间上的变化,即对
象物由一场所到其他场所的现实运动。”如果仅就这种生产能引起对象物发生空间变更
来看,它与采掘业有类似性,就实现的手段来看,与现代的邮电业相类似。
使对象物(新闻)实现预期的空间、场所变更本身,就是新闻传播所提供的使用价值。
这里有两点需要解释。第一、所谓使用价值就是指有用性。对一般工业来说,其生产物
的有用性在于通过改变原来对象物的原有物理性能、几何形状或化学结构等,而使之变
成一种新的对象物来实现的,而新闻传播的有用性则不在于改变对象物的原有内容、结
构,而只是使其空间、场所位置的变更实现的。对这点马克思曾在分析时说:“但也有
些独立的产业部门,其生产过程的生产物,不是任何新的对象的生产物,这其中,在经
济上重要的,只有交通工业,例如搭客运货的真正运输业,以及传达书信电报的通讯业
等等。”在这里所谓不是任何新的对象物的生产物,正表明了新闻传播的结果,仅是为
了使原对象物完成空间转移,而这也正是它的具体使用价值之所在。新闻传播与通讯业
相比较,前者的“转移”是幅射的、几何级扩散的,因而称之为“传播”;而后者只是
点到点的的“转移”,因而确切地说,只能叫“传递”)。第二、由于新闻传播成果只
是对信息的传递过程,因此它的产品没有实物形态。对这种不具实物形态的转移活动,
通常称它为服务。马克思认为这种劳动提供的生产物没有“实物”形态,只表现为一种
活动,故给这个特殊使用价值一个专门的名称,叫‘服务’。‘服务’与任何一种机器
,比如说钟表都没有区别。”
新闻传播,也与一般工业生产劳动一样,不仅生产价值,而且生产剩余价值。 马克思曾
在分析到通讯业产品的价值形成时指出:这种产品虽不能与生产过程相脱离,而作为“
独立”的商品来发挥机能,“不过它的交换价值,是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交换价值,依相
同的方法,由所消费的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价值,如运输通讯业上使
用的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来决定。它对于消费的关系,也和其他一切商
品对于消费的关系相同。假如那是个人消费的,它的价值就会和消费一同消灭,假如是
生产消费的,以致它自身就是运输中的商品的一个生产阶段,它的价值就会作为追加价
值,转移到商品本身去。”在这段论述里,马克思给了我们两点启示:第一、新闻传播
虽没有实物形态,但其价值与别的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都是由生产它所耗费的生产资
料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者剩余劳动所产生的剩余价值来决定。这一论证不仅有
理论意义,说明新闻传播是一种创造新价值的物质生产。因且在实践中,新闻传播产品
价格(如订费、广告费、有线电视费等)理应按照这种价值理论确定(如哪家电视台收
视率高,哪家的广告费就完全也应该定得高些)。第二、马克思指出:这种产品对于消
费的关系,也和其他一切商品对于消费的关系相同。如果它是生产消费的,它的价值就
会作为追加价值,转移到消费它的产品的价值中去,而使其价值增殖;如果它是个人消
费的,它的价值就会和消费一同消灭。大家知道,生产过程既是劳动耗费过程,也是产
品价值的形成过程。就新闻传播来说,其生产为生产消费的产品的生产过程,并没有什
么不同。新闻作为社会最终产品提供给个人消费者,它与一般工业提供给个人消费的的
服装、家用电器一样,本质上也并没有区别,都随着消费而使价值一同消失。如果否认
个人消费新闻产品不存在价值,就如同否认个人消费的服装、家电也不具有价值一样没
有道理。
二、新闻生产特性决定了新闻传播的特征。
对新闻传播的物质生产性质的意义在于认识有哪些客观经济规律对新闻传播发生作用,
以及其作用的范围、表现形式和特点,以便有效地对媒介进行管理。当然,新闻传播不
同于一般工业,它有许多的个性,姑称之为新闻传播的特征,归结起来,可以从以下四
个方面来描述:
劳动对象方面。新闻传播同样具有生产三要素,即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有一定劳动能
力的人。就劳动资料和人的劳动这两项来看,新闻传播与其它物质生产没有实质性的区
别。三要素中唯一不同的是劳动对象。新闻传播的劳动对象是待传播的信息,但信息并
不都是新闻。新闻信息具有自己的独特性。这就信息是必须真实、新鲜、公开、重要。
生产成果方面。什么是新闻传播的生产成果?简言之,就是传播新闻信息(请注意,是
“传播而不是传递”),新闻传播完成的是对新闻信息实现了空间、场所变更,即实现
了对新闻信息的“广泛传播”过程。因此,决不能把新闻传播的产品理解成为新闻信息
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未经传播的新闻信息不能算做新闻。
消费过程方面。对于一般工业来说,只有生产过程结束以后,其产品才能以商品形态进
入流通领域,通过交换达到消费者手中实现消费。而新闻传播则不同,由于它生产的产
品就是对信息的传播过程,而用户消费的也正是这一传播过程本身。因此,消费过程不
能与生产过程脱离而单独存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这种效用,只能在生产的持续过
程中被消费。”以报纸的消费为例,消费者订报到收报,满足了克服距离阻隔的传递新
闻信息需要,从而结束了对新闻的消费。同时,报社也完成了对消费者承诺的生产过程
。新闻传播中还有一种情况,如订费可以低于报纸成本,甚至是“免费新闻”(如无线
广播、电视)。对此,可以从其广告收入进行理解。试想,如果无人订报或收听收看节
目,又有哪个商家肯花这个广告费呢?只不过这种买卖关系不是由消费者与媒介直接进
行,而是由做广告的商人总“买单”罢了。与此同时,广告费直接转移到商家的商品成
本中去。可见,新闻传播的消费过程与其生产过程不可分割。
生产过程方面。不同于一般工业和电信业,新闻传播的内容是“公开的”,因而决定其
生产过程必然是“广泛传播”。不仅如此,要传播的“新闻”内容并不是完全由消费者
决定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播者对待信息的态度上。传播者在传播过程中根据自己的
判断确定新闻传播的具体新闻信息。
正是由于新闻传播的这些特征,决定了传闻传播过程中必须真实、迅速、公开、重要。
1、真实。新闻传播只允许改变空间位置,而对新闻信息的内容不应有任何变化。假新闻
、策划出来的“新闻”都是违背消费者意愿的。2、迅速。新闻媒介与工厂不同,不能把
产品生产出来供市场之需。加之新闻的消费过程与生产过程在时间上不可分割,任何媒
介都要迅速及时地把新近发生的新闻传播到消费者“手”里。这就是“及时与新鲜”的
质量要求。3、公开。新闻传播的生产过程是“广泛传播”的,这就决定其传播的内容也
必定是“公开的”,公开程度如何反映了传播的效果。4、不仅如此,传播者的独特劳动
正是通过对传播内容重要程度的取舍体现出新闻工作者的自身价值。
三、新闻传播伴随着媒介发展发生了质的变化。
新闻传播是应社会物质生产劳动的需要而产生而发展。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对
新闻传播的内在需求不断提高和强化,最终使媒介也随着传播能力的提高而发生了质的
变化。我国的新闻事业成长于计划经济时代,像其它企业一样,由国家统包统揽,人、
财、物由国家统配,其产品一主要是报纸,由国家统销,且基本上是公费订阅。新闻媒
介的运作主要表现为按宣传计划组织稿件,报纸上少见各类信息。新闻媒介单一的宣传
功能决定了新闻媒介的性质、工作原则(即五性统一)、新闻业务。而受众研究、媒介
效果研究以及媒介经营等则被拒之门外。这一切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需
求是合拍的,新闻媒介无法超越社会条件向前延伸。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和尽一步完善,新闻传播已形成与其它服务业(如邮电业)一样具有物质生产(非实物
)性质。现实中,包括各大报纸及电台、电视台,不讲经济效益几乎就无法生存。近年
来,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
媒介经营方式的变化。媒介产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媒介已从事业型转向产业型,从
粗放型转向集约型,成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力量。报业集团的出现,就是利用传播
学理论而创建的一种媒介模式,它实际上就是一个经济实体,与过去计划经体制下的报
纸统收、统支、统包的状况不可同日而语。报业的集约化印证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旧的新
闻传播理论与研究方法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了。
媒介结构发生变化。满足消费者对新闻传播的需求成为媒介(企业)的第一目标。电视
、广播在传播质量上的某些优势,使得过去以报业为主、辅以广播电视的格局被重写,
电视、报纸、广播如今齐头并进,且分化明显。目前,报业、广播、电视的分化趋势明
显,各种专营某一类信息的媒介迅速发展。如报业的证券报、体育报等;广播的各种专
业台,诸如经济台、音乐台、交通台等;电视业的有线电视、教育电视等纷纷从原有媒
介中分化出来。近年来,英特网技术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大众媒介中报纸、广播、电
视、电影、杂志、书籍几乎都可以用英特网技术来实现,“三网合一”(电信网、有线
电视网、计算机网)技术成熟,只欠东风。英特网已初步显现出整合性。以因特网为代
表的小众化传播趋势使新闻传播内容更为专门化,接收者更为自由、主动、更富选择余
地,传播者更加关心和了解接收者的各种需要。
媒介功能发生变化。新闻不再做为传播的唯一负载。媒介面对变化了的世界和变化的受
众,其功能已从过去单一的宣传功能转变到提供信息、进行宣传、传播知识、提供娱乐
等多元化的功能。媒介功能的变化,反映了媒介更注重传播过程。但不管怎么说,随着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媒介在知识传播(知识“科隆”)中的优势十分明显,而新闻作
为知识的一部分,理应成为一种不可取代的生产力。
四、关于新闻传播中的几个问题
“新闻是商品”等于“有偿新闻”吗?
有人以为,提出“新闻是商品”,就必然会产生有偿新闻这种不正之风,或者说,出现
有偿新闻,是因为宣传了“新闻是商品”这一观点。这一提法不科学。其实,新闻有不
有偿并不重要,关键是新闻真实性如何。只要是真实的新闻,有偿不有偿与受众何干?
!反之,即使新闻“无偿”,但却不真实,则受众肯定是要骂娘的。“新闻是商品”观
点只是近二年极少数人在极小的范围内才提出的,然而,“有偿新闻”却已泛滥很多年
头了,且屡禁不止,可见“有偿新闻”的源头还要别觅。如果注意一下各类媒体的话,
你就会发现很多媒体都在搞“有奖新闻线索”。从本质说,这也是一种有偿新闻,但为
什么人们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呢?“游戏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新闻产品也一样。从根
本上说,“有偿新闻”就如同制假。我们不能因为商品中有伪劣产品,就不搞市场经济
了。但应该承认,,“有偿新闻”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假新闻,而新闻传播的生产过
程与消费过程同时进行以及“广泛传播”的特殊性决定了新闻不能像其它产品一样,可
以把废品再重新回炉。因而,在市场条件下产生的这个新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但与其它商品打假一样,我们必须运用法律的武器,把矛头指向“制假者”,而不要指
向“市场”,更不应否认“新闻就是商品”。
服务不是商品吗?
喻权域先生在《新闻大学(98、秋)》上发表了《对新闻学中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一
文,他认为新闻是服务,而“服务不是商品”,所以他得出了“新闻非商品”的结论。
对这一问题的理论论证已在前面论证过了,这里不再赘述。想补充一点,即传递信息的
电信业,其产品也为服务(非实物),然而现实中它在改革初期已作为企业经营管理。
作为与电信业十分类似的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业难道就不能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吗?
!。
资本真的能控制媒介吗?。广告收入是西文媒介的主要经济来源,有的甚至是全部来源
。因此,在西方各国,除了极少数实力雄厚的大新闻媒介外,没有一家敢得罪大的企业
。此外,媒介垄断有时也会扼杀意见自由市场。但在国内,我们的体制决定国内不存在
资本控制媒介的条件。况且,完全避免新闻的倾向性的想法本身就是极幼稚的。阶级性
在某种程度上要高于对利润的欲望。对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来说,坚持社会主义新闻事
业的党性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正如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就是搞资
本主义一样,承认新闻是商品,并不否认必须坚持新闻客观性和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
性原则。
承认新闻是商品,新闻就无客观性可言了吗?
一般而言,就连资产阶级学者也十分忌讳“新闻是商品”的观点,尽管他们的媒介早已
进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了。因为新闻一旦说成商品,则“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就会因为
“金钱”而大打折扣,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我们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却应该承认“新
闻就是商品”。从马克思价值理论上说,新闻真实性是由其生产性质所决定的;从社会
制度、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观念、社会结构上来讲,也与西方社会有着本质的差
别。在我国,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的市场经济;文化观念以崇尚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取向;社会结构以工人阶级和广大
劳动群众为主体。一方面,建立法制保障可以对假新闻进行有力的约束;另一方面,消
费者需要的是真实的新闻,优存劣汰的客观经济规律同样存在于新闻传播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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