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ixueyuan (我爱理学院), 信区: Lixueyuan
标  题: 关于重申对《毕业生推荐表》加强管理的通知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hu Oct 21 09:19:36 2004)

关于重申对《毕业生推荐表》加强管理的通知

一、            对《毕业生推荐表》内容的确认

《毕业生推荐表》一般由学生自然信息、学生自荐材料、学生成绩单、学生在校表现评定

和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证书情况等部分构成。学生本人对自然信息和自荐材料部分的真

实性承担责任,院系负责审核、把关,并对其中不真实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学生成绩单必

须由各院系教学管理人员从学校教务处网站统一下载,并由教务处盖章后方视为有效。学
生个人不得自制成绩单。对《毕业生推荐表》涉及内容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有关责
任人视违纪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各院系对《毕业生推荐表》中的成绩单等重要内容

要在微机中存档,为用人单位提供查询的方便条件。

二、《毕业生推荐表》的使用和管理

原则上学生只能持同一份《毕业生推荐表》联系用人单位,必要时可以复印。重新制作《

毕业生推荐表》时,必须由各院系重新审核。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学生使用的《毕

业生推荐表》以及成绩单等材料必须是经各院系审核、签字并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

件,复印件无效。对违反如上规定或通过制作虚假材料欺骗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学校工作人
员和学生,学校将视违纪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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