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icehall (蝼蚁), 信区: Management
标 题: 电子商务法(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7月22日21:56:39 星期六),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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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网络经济环境 电子商务亟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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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8日 CPCW新闻
据新华社消息: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法律界、学术界、企业界的100多位代
表,今天参加了由国家信息中心在京举办的“电子商务立法高层研讨会”,就法律在电子商务
中的作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电子商务参与者的权益及防范网络犯罪等问题进行了热烈
深入的探讨。
当前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正在显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但同时新问题也逐渐显现。比如网
上著作权问题、网上拍卖的管理、网上伪劣商品对消费者损害涉及的赔偿、网络及信息安全、
网络犯罪、网络广告及网络交易的税收管辖权等,都急需法律法规做出解释和调整。与会人士
普遍认为,为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我国电子商务进一步健康发展的必备前提,必
须加快建立和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步伐,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与世界接轨创造条件。
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刘鹤表示,当前电子商务发展领域中最充满挑战的问题之一就是
立法问题。这项工作今后要从两个层面推进,一是加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建设,包括产权
、公平竞争及公平交易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另一个是积极推进与电子商务的技术特点相关的法
律建设,包括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安全、标准等法律法规建设。这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目前
要确立一个方向明确、原则清楚、简便易于操作的框架。要始终处理好发展与制衡的关系,在
发展中解决新问题是立法的重要原则。
国务院法制办监督司副司长赵威说,当前我国电子商务活动中亟需规范几个问题:一是电
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有许多不同之处,我国法律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规范远远
不够,难以操作。二是电子支付规则应尽快出台。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对电子支付的
规定,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快对电子支付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数字签名、加密等的研
究;要建立认证中心来颁发数字证书,为交易各方确定身份提供帮助。三是电子商务征税规则
。传统的税收法规涵盖不了电子商务征税。在制订规则过程中,要按照国际惯例考虑减税、免
税或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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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 :在戴上这个金箍之前,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至尊宝双手拿起金刚圈,停在半空,想了片刻)
至尊宝: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 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她”。
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一阵寒风吹过,至尊宝合上双眼,缓缓戴上金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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