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rainy (段誉), 信区: Management
标  题: 《经济解释》之十七(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3月30日09:10:14 星期五),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Economics 讨论区 】
【 原文由 rainy 所发表 】
经济解释:功用理念易中套套逻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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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灵魂,其重要性是不能夸大的。任何经济学论着,有道之士可
单看作者对这定律的操纵就知道作者的斤两如何。
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而需求定律是不需要有「功用」的理念的。既然需求定
律对行为的约束比功用分析强,为什么还需要「功用」这个理念呢?
世界很复杂。要解释世事,理论越简单越好。功用这理念可用,但免不了增加理论
的复杂性。最主要的是套套逻辑的陷阱不容易避免。说人在局限条件下会争取最高
的功用数字,这句话的本身是说了等于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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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需求定律

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是说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
古往今来,何时何地,不能有例外。这也是说,以竖线为价及竖线之下的横线为量
,其中的需求曲线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好些书本说是有例外的。这些作者不懂科
学的方法。理由很简单,以理论解释现象或行为,理论必定要有可以被现象或行为
推翻的可能性。这一点,我在第一章说清楚了。如果有例外的话,任何被推翻了的
理论含意,我们就说是例外,那么验证又从何说起?

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灵魂,其重要性是不能夸大的。任何经济学论着,有道之士可
单看作者对这定律的操纵就知道作者的斤两如何。这定律不需要在文字上提到,但
内容上这定律要墨守成规--我在自己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上就刻意地完全不提
「需求」,向老师表演一下。

听来简单,需求定律其实湛深。要解释人的行为,或由人的行为促成的世事,你要
对这定律懂得通透,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第一节:功用理念可有可无

上一章我们谈及,在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下,因为有嘉芬反论,我们无从肯定价格
下降与需求量上升的必然规律。(那是说,功用分析可以推出一条需求曲线,但不
一定是向右下倾斜的。)这里首先要澄清的,是需求定律不限于价格或市价的变动
与需求量的关系。好些物品没有市价,而在某些制度中市场不存在,但需求定律依
然适用。不用市价,我们就以代价或牺牲代替。

如果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能推出需求定律,那么逻辑就层次井然,极为美观。然而
,从解释行为那方面看,只要我们能接受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一个定理或公理(
postulate),功用分析的三个定理就是多余的了,没有特别的用途。这是因为需
求定律的本身包括了这三个定理的所有行为约束,而更多加一点:嘉芬物品不存在
。价格或代价变动引起需求量变动,包括了功用分析中的第一及第二定理,而武断
地把嘉芬物品取缔,其约束力高于内凸定理。不是高出很多,但因为内凸的等优曲
线非实物,不容易被事实验证,我们若能否决嘉芬物品,解释功能就强得多了。

需求定律的价格或代价是事实,是可以观察到的。但需求量是指需求的意图,在真
实世界不存在。这样,需求定律的本身是不能被验证的。我们必须加上其他的验证
条件,或可以被观察到的局限条件,才可以用需求定律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
。在下一章我会用好些实例示范。

这里要说的,是假若需求定律的价格或代价是像需求量那样,皆非事实,那么需求
定律就不可能推出任何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失却了解释行为的功能。

抽象的空中楼阁,往往是理论的出发点,但为了验证,我们要推展到可以观察到的
现象或行为那方面去。换言之,抽象往往是必需的,但一般来说越少越好。这里我
更要指出的,是「看不到」与「不存在」是两回事。例如,经济学上所说的「边际
」产量,在真实世界不容易观察到,但却真有其物。就算我们只能见到「平均」产
量而永远看不到「边际」产量,但因为后者是存在的,可以被验证的含意就可以被
推出来。当然,因为看不到,我们要多做一重功夫,多用想像力,才可以推出验证
的含意。但如果「边际」产量只是想像,绝非事实,那么经济学上的「边际生产理
论」就会变得一败涂地了。

功用理念的一个困难,是「功用」(Utility)不仅看不到,而且在真实世界不存
在。无可避免地以不存在的抽象「功用」推理,我们无话可说,逆来顺受,但若可
以免而不用,我们又何必故扮高深,自取麻烦?经济学的真正用途是解释行为,每
一步都应该是为了要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含意而行的。功用函数是数学上的事,
在数学上可以作出贡献,但这与解释行为是两回事。

功用分析推不出需求定律,而需求定律是不需要有「功用」的理念的。既然需求定
律对行为的约束比功用分析强,为什么还需要「功用」这个理念呢?

艾智仁、佛利民、贝加等人认为,虽然功用分析推不出约束能力更强的需求定律,
而他们也一致地同意需求定律在经济学上不可或缺,但功用的理念还是要保留的。
他们的坚持,是因为有好些经济物品,如友情、名誉等,是不能以金钱或市价量度
的,因为这些物品不可能在市场成交。非金钱物品(Non-pecuniary good)于是需
要「功用」数字来量度了。

我同意有非金钱物品这回事,也同意这类物品不能在市场成交。但依照替换定理,
非金钱物品与金钱物品(Pecuniary good,例如苹果)是可以替换的。既然可以替
换,而解释行为我们只须从边际上看,那么非金钱物品还可以用金钱物品来量度。
这样,功用量度可以省去。

不要误会,我不是说功用这个理念不能用,但正如艾智仁所说,要以功用理论解释
行为,我们要事先鉴定哪种物品有功用,而又要指出获取该物品的代价。要做到这
一点,只不过是说非金钱物品可以被金钱物品替换而量度罢了。

功用的理念可以用,但也可以不用。我不喜欢用功用理念的主要原因,是这理念增
加了一项抽象的不存在之物:功用。既然可以不用,那就不用算了。

世界很复杂。要解释世事,理论越简单越好。功用这理念可用,但免不了增加理论
的复杂性。最主要的是套套逻辑的陷阱不容易避免。说人在局限条件下会争取最高
的功用数字,这句话的本身是说了等于没说。我们必须加以上文提及的艾智仁指出
的补充功夫,才可以推出可以验证的含意,但正如我所说,做了这一重功夫就不需
要功用的理念了。令人头痛的问题是,一用上功用,稍为不小心就中了套套逻辑之
计。数之不尽的以功用理论「解释」行为的文章,揭开了数学方程式的面具,都是
空空如也的。一个人自杀,你说这个人是争取最高「功用」,当然是对的,但那是
套套逻辑的对。

功用分析的好处是在高手处理下来得美观、工整、层次井然。否决了嘉芬物品,功
用分析的坏处是过于复杂,容易「中计」。需求定律比较简单,因而「中计」的机
会较少。其坏处是没有功用分析那个层面的艺术性。我认为比起功用理论,需求定
律最大的好处是没有什么门面装饰的工作,迫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解释行为那方
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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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oooO  O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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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过,那样的一日,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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