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twm (雪碧), 信区: Management
标  题: 经理制度(二)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06日10:00:03 星期五), 站内信件


二、雇佣经理
1、为什么雇佣经理?不雇佣经理,行吗?
股东不是一个人——这是公司的特点。两个以上的人拥有对公司的权利,只能组成“议
会”——股东会及其推选出的董事会。但企业本身不是议会组织,而是实战组织,更像
军队。同时,股东除了投资和动嘴、开会,几乎什么也不愿意干,甚至不会干。股东不
愿意变成扛枪打仗、满脸疲惫的炮灰,更愿意身穿笔挺礼服、嘴叼雪茄、手托香宾出入
于各种交际场合。
股东(或投资人)不见得是经营专家。但他们越来越变得“像猴子一样”的精明,他们
知道如何选择对自己更有利。股东越来越变成投资专家或投资家,爱好和兴趣在于投资
,而不在于指挥具体的经营事务。股东们开始不愿意亲自担任经理,是为了避免在股东
或董事会上直接被其他股东质询甚至指责,他更愿意与其他股东一起,参加议案的讨论
和决定,或指责别人,并为此争取更多的投票权。作为股东,出于为自己的投资负责,
他将会规避自己的“行政权力”欲望,而交由更具经营能力的人来经营本公司。
股东往往有多个投资项目或实体,以满足投资冲动和投资癖好,也尽可能减小投资风险
。比如,他投资了公司A,一般他必然投资公司B,这是因为,他投资A可能产生了利润,
他不想让钱闲置,他懂得资本运动会给他带来什么,同时,一旦公司A亏损或失败,他将
用公司B带来的利润进行弥补,反之亦然。他将没有精力沉湎于他所投资的某个项目或实
体,“不劳而获”和“掘取”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劳动带来的“剩余价值”的“本
质”不会变。事实上,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究法律、产业政策、宏观政治经济、机
会以及训练金融技巧或金融公关技巧上了。在某种意义上说,股东除了把资金投入项目
或实体是“阳谋”,其它所从事的所有工作都是“阴谋”,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家”
不可能摆到公司的台面上指挥公司的事务。
这就是为什么股东们必须雇佣经理的原因。
另一方面,经理们则是这样一群人:受过专门的企业经营管理教育或训练,对“权、利
”二字的态度上,更喜欢权力,或者他们还年轻,因而通常也不会聚积更多的个人财产
。他们喜欢工作,简直个个是工作狂,他们精力充沛,善于处理各种事务,他们懂得什
么是计划。长于领导别人和指挥工作,他们喜欢看到自己居中统帅的“千军万马战犹寒
”的壮丽图景,以及体现“挥斥方遒”的人生境界。当有人找到他的时候多说:“给我
的公司去当首席总裁吧!”而很少有人说“到我们的项目投资如何?”于是自己和别人
把这些经理人在社会上给定了位——称作“职业经理”——就像西方国家的“文官”一
样。当股东们、投资家们正在自己的密室里“数钱袋”、“没事偷着乐”的时候,经理
们则愿意把自己的照片贴到当地的报纸上,旁边加一个醒目的标题:《著名企业家的成
功秘诀》。这就是经理人,天生的爱权不爱钱——有时就像银行的现金柜员一样,从自
己手里过多少钱,都明白不是自己的——经理们把赚到的钱看作是个人价值的标杆和对
股东的贡献。其实,经理更喜欢对自己个人的钱进行挥霍——豪华的house和名牌的car

这两种人——投资人与经理人,很容易就成为公司的拍挡,真个是“天生的一对,地配
的一双”,二者不谋而合,互补互助——实际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上
,一个成了委托人,一个成了被委托人或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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