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LoveHIT (追查到底), 信区: Municipal
标  题: 计算机网络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4年03月22日00:39:11 星期一), 站内信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我院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线路及联网计算机正常运行、保障我院计算机网
络信息安全,使我院教职员工及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充分利用我院计算机网络资源,特
此制定我院计算机网络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一、我院计算机网络资源现状
  
1、 我院共有2个C类公共IP地址(Public IP Address),分别为210.46.69.0及210.46.7
1.0,共有500余台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可直接连接到我校校园网(从属于中国教育与科研
计算机网),网络出口速度达2Gbps。
2、 C类公共IP地址每段有效IP地址范围为0~255(C类为末尾数字),其中0代表网络,
255代表广播地址,不可用于一般用户使用。
我院2个C类公共IP地址的分配情况如下:
210.46.69.0网段(在我院新楼、原2系市政环境楼使用)
 1)1       ——连接到互联网的默认路由(网关地址);
 2)251~254 ——用于连接到我校校园网的网络设备(校网络中心使用);
 3)2~10    ——我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网络服务器使用;
 4)11~200  ——我院教学、办公、管理人员使用;
12)231~250 ——我院计算机网络设备使用;
13)201~230 ——保留。
210.46.71.0网段(在我院原8系暖通楼使用)
 1)1       ——连接到互联网的默认路由(网关地址);
 2)251~254 ——用于连接到我校校园网的网络设备(校网络中心使用);
 3)2~20    ——我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网络服务器使用;
 4)21~50   ——我院科研及其他人员使用;
 5)51~200  ——我院研究生使用;
11)201~230 ——我院计算机网络设备使用;;
12)231~250 ——保留;
3、 我院现有网络服务器及提供的网络服务如下:
1)DNS域名服务器:210.46.71.2
2)Web主页服务器:http://www.me.hit.edu.cn
3)Ftp 文件服务器:ftp://ftp.me.hit.edu.cn
4)Mail电子邮件服务器:(仅限办公及教师使用)
  发送邮件服务器SMTP  mail.me.hit.edu.cn  端口  25
  接收邮件服务器POP3  mail.me.hit.edu.cn  端口  110
  电子邮件地址   yourname@mail.me.hit.edu.cn   yourname@me.hit.edu.cn
5)代理服务器:
  http代理服务器:   proxy.me.hit.edu.cn  端口  3128
  ftp 代理服务器:   proxy.me.hit.edu.cn  端口  3128
  socks代理服务器:  socks.me.hit.edu.cn  端口  1080
6)用于学院局域网内部的其他服务:
   包括动态主机配置DHCP服务器、网络地址转换NAT服务器、网络防火墙、IP数据包转
发等,为局域网提供连接到互联网的各项服务。
(注:除DNS域名服务器使用IP外,其他均使用域名表示,并保持不变。)

二、计算机网络的申请与交费
1、 使用公共IP地址,需由我院办公人员或我院教师、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由我院
计算机室分配给定IP地址后,认真填写好表格中的各项内容(一式二份),经学院领导
签字盖章后,交由学校网络中心办理。研究生只能以指导教师的名义进行申请,申请者
及使用者本人需对自己的上网行为负责。
2、 使用公共IP地址,流入的国际流量费用由申请者及使用者本人承担,由我校网络计
费系统进行计费,我校现行收费标准为0.5元/M字节;国内免费地址流量不收取流量费用
;学校网络中心有指定的交费处可预交国际流量费,每次预交费用不少于200元。当费用
少于1元时,网络出口自动中断。
3、 办公人员使用公共IP地址由室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申请,院级办公机构共20
个IP地址,系级办公机构共4*5个IP地址;教师个人使用公共IP地址由教师本人提出使用
申请,每名教师可申请1个IP地址;研究生使用公共IP地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指
导教师同意,教授、副教授每人可申请1个IP地址提供给其指导的研究生使用。
4、 办公人员及教师离退休、调入其他部门时,需将公共IP交回以供其他办公人员及教
师使用;研究生毕业离校后,需将公共IP交回或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转让给指导教师的其
他研究生使用。

三、计算机网络的使用与管理
1、 使用公共IP地址上网的用户需对网络参数进行认真的设置,详细设置如下:
(1)210.46.69.0
  IP地址:210.46.69.*  ——*为申请时所规定的数字;
  网关:  210.46.69.1
(2)210.46.71.0
  IP地址:210.46.71.*  ——*为申请时所规定的数字;
  网关:  210.46.71.1
(3)其他公共网络参数
  DNS:   210.46.71.2
  域:    me.hit.edu.cn
  主机名:使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采用英文字符
  工作组:所在办公室、研究室的名称,可用中英文字符
2、 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络资源在互联网上发布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言论和
信息,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络资源进行各类非法活动,违反者直接交由公安部门进行
处理,并永久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力。
3、 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络资源访问含有违法、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站点,违反
者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其网络停用6~12个月,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处
理,并永久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力。
4、 任何人不得利用我院网络资源破坏任何的网络服务器及其相应设备,违反者交由有
关部门进行处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永久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力。
5、 任何人不得对任何网络服务器进行端口扫描,一经发现,将对其网络停用6~12个月

6、 使用公共IP地址的网络用户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上网,一经发现,将对盗用者实
施1000元的罚款,并将其网络停用6~12个月。
(注:凡使用他人IP地址,不论任何原因,均视为盗用IP的行为。)
7、 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用户端的网络线路、任何人不得私自跨室接线、任何人不得破
坏网络线路、任何人不得私自连接网络线路,违反者将根据其对网络线路及设备的破坏
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永久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力。
8、 任何人不得破坏我院网络服务设备及线路,违反者将根据其对网络服务设备和线路
的破坏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永久停止其网络使用权力。
  本规定解释权归我院计算机室所有,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2002年9月1日


注:本规定与版主身份无关。仅代表消息发布。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FROM: 218.8.5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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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LoveHIT 於 03月22日00:53:59 修改本文·[FROM: 218.8.5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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