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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JtoHIT (工大闽人), 信区: FuJian
标  题: 我省2005年将选调300多应届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Wed Dec 15 21:37:39 2004)

(新闻通稿)
    记者最近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选拔培养优秀青
年干部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
省2005年我省继续选调35名应届优秀硕士毕业研究生35名,296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和一
批博士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范围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在高招中按规定免于考试的省外重点大学福建
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全
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纪守法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对选调工作认识正确,服从组织分配。
    2、勤奋好学,较好地掌握了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学业成绩优良,获得毕
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除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条件
外,到基层法院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
低于158厘米;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人发〔2001〕74号)规定的条件。
    4、大学本科毕业生应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
、宁德市生源及志愿到这四市工作的,担任班级委员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5、到基层法院、检察机关工作的限于法律专业(《2005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计
划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法律、中
文、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6、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岁,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岁,博士毕业研究
生年龄不超过30岁。
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选调。大学期间被评为省级
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毕业生(简称“
省优生”),参加选调生考试时,享受加5分奖励(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生源
加10分)。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采取特殊考试的方法择优录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月10 日,具体
报名方式可在网上查询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公共网www.fjrclh.com  教育网fjrclh.f
zu.edu.cn)。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内院校学生资格审查由院校党委负总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
生工作部门,在毕业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省内院校学生报
名的程序是:
   (1)院校发布信息。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
   (3)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
   (4)缴纳报名费和照片。根据我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考生须交报名费80元,
同时交一寸免冠照片3张。
   (5)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
   (6)报送材料。
    省外院校学生资格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以汇款方式缴交报名费
,确认收到汇款后,可直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连同存根一同下载)和申请表,贴上近期
一寸免冠照片,于2005年1月31日上午熟悉考场时到考试地点鉴印,并提交申请表。鉴印时
,考生应随带身份证、学生证;省优生还应验核有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由本人签
名,院(系)签章。
    特别困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院校有关部门审核,可以免收报名费。
    考生须对自己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院校应严格审核。考核或复核时
,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科生须按照生源地(即入大学前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原则报名,即在填写志愿时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选择本设区市,在本设区市范围内明确填报参选的工作种类。工
作种类分党政、法院、检察、公安四项,限报一项。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
莆田市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可以填报备选志愿。
    硕士和博士毕业研究生可根据公布的计划任选一地报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
硕士毕业研究生进入考核最低录用控制线后,由省委组织部组织考核并将名单推荐给所选
志愿地的组织部门,博士生直接推荐给所选志愿地的组织部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由其根
据需要确定人选。

四、考试和体检。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5年1月31日下午在福州市单独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
行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为主。除已有专门规定外
,考察人选按设区市和工作种类,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
    2005年2月1日组织省外院校报考学生进行体检。省内院校的报考学生,在考核前对进
入考核推荐范围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省法院、检察院、公安
厅组织。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免缴报名费的考生,免交体检费。

五、考核和复核。
    对初步人选的考核工作,省内院校在院校党委领导下由院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处
负责,省外院校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牵头组织考核组考核。考核后填写《福建省2005
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核登记表》。省内院校在各院校推荐上报人选后,由省委组
织部、省人事厅组织复核组对人选进行复核。

六、确定和公示选调名单。
    省内院校的人选确定,由各院校在考核人选内按1:1推荐上报。省外院校由各考核组考
核后,确定选调初步名单。选调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确定。由
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公安选调生中女生人数原则上掌握在不超过35%的比例。名单确定上
报后,选调生人选必须服从组织选调。选调名单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委托有关
院校对拟选调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对确定为选调生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向有关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
发出选调和录用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公务员通知。选调生录用后,3年内不得再次
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生源志愿到三明市、南
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服务期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

八、分配。
    本科生安排到乡镇党委、政府(个别市的街道办事处)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公
安机关工作;硕士毕业研究生可以安排到县(市、区)党委、政府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
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博士毕业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设区市及省直党政机关和省法院、省
检察院工作。



--
参考文献:
1.http://www.viewchina.org/
2.http://bbs.hit.edu.cn/bbsdoc.php?board=FuJian
3.http://www.fjcns.com/index.asp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FROM: 218.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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