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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Jian (福建), 信区: FuJian
标 题: 2005年福建高招实施细则19日确定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Apr 21 10:59:45 2005), 转信
2005年福建高招实施细则19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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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20
作为今年我省高招各项工作的依据的《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昨日正式出台。与往年最大不同的是,今年填报升学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另外,今年照顾政策略有变化,相关人员请向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
●志愿如何填报
2005年填报升学志愿工作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的有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认真填涂本人的报考学校、专业志愿有关表(卡)。填涂志愿表(卡)时,要注意文字、编码书写准确、工整。志愿表(卡)填涂完毕,考生必须进行认真核对。
考生志愿表(卡)一经上交县(市、区)高招办,任何人均不得加以更改,凡涂改的志愿表(卡)一律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承诺诚信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另有规定者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均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考生报名按闽招委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对本人填涂的报名表(卡)及其他有关表(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试事宜
外语调列最后一科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为: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
科目设置不变
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各科均实行标准化分卷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范作答。
考生分数报告(含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及考生录取均使用卷面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的数学成绩提供给相关院校作为参考,是否记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6月24日外语口试
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占30分。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省高招办在招生计划公布时注明)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高招办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卷的命制,各设区市高招办(含考试中心,下同)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24日开始。拟报考须参加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必须于6月9日至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并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6月4日领准考证
考生必须于6月4日准时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6月6日前结合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生守则及其他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保送生不再参加高考。
●如何录取
常规录取后不得补录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省高招办负责组织有关高等学校按批次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所有高等学校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均不再组织补录。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继续采取高分保护措施
今年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继续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调剂投档时,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民办专科降分不超50分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应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另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最低降分幅度不得超过线下50分。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等学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福建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天之内传报省高招办。省高招办根据高等学校所传报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及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相关新闻
明后年高招早知道
早报讯(记者康云)从2006年开始,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的报名、计分方法将发生变化。
从2006年起,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考试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总分。从2006年开始,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参加文史类考试的可以兼报文史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参加理工类考试的可以兼报理工类其他院校或专业。音乐、美术(文史或理工)类专业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按教育部规定,不应低于当年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二批或高职高专批(文史或理工)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音乐、美术类录取时,取消师范类与非师范类的区别。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原则上参照音乐、美术类的划线办法,但上线人数比例必须控制在相应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1∶1.3以内。部分高等学校单独考试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招生;以及高等学校招收港、澳、台、侨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2006年、2007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方案。 (来源:东南早报 记者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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